杭州市萧山区: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2022-09-23 21:22:13 - 红星新闻

萧山区各食品经营者:

鉴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食生函〔2021〕1582号)已明确要求“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目前,已不再对槟榔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和监管,槟榔制品包装不得按预包装食品标准使用食品的标识标注。请各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于2022年9月25日前自行下架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相关食品销售场所应布局合理,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各食品经营场所发现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坚决依法查处。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杭州市萧山区: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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