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小课堂丨@劳动者 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得对吗?
转自:中工网
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原标题:@劳动者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得对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公民的义务,作为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也是其法定义务。如果缴纳有误,又是谁的错呢?下面这起案例中的王先生就发现公司在为他代缴个税时多扣了钱。
王先生是广东一家公司的员工。2017年10月,他在查看税收完税证明时发现,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与完税证明实际缴纳金额相比多扣了131元。王先生以公司多扣个人所得税等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该案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之后,法院最终认定,因公司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工资明细,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笔款项应退回给劳动者。另外,公司存在以个税代缴名义从员工工资中多扣款项少交税行为,实质上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公司应向王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王先生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58750元。
那么,作为劳动者,你知道每月应该缴纳多少个税吗?劳动者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查看?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专委会主任石小峰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时应该依法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应当列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劳动者可按时(例如每季度、每年)或者按需查看核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进行网络查询,在当地税务局服务厅查询自己的缴税情况,另外在支付宝的市民中心也可以查询。
对于上面这则案例,有网友评论说“公司发现税款不匹配,退还给员工不就没事了?”也有网友觉得“如果公司在向税务机关代缴税款时因操作失误或计算错误导致多扣了131元,对于公司来说,这个判决结果是不是有点冤?”
那么,一旦发生用人单位代扣个税少于实际缴纳税款的行为,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则案例给用人单位什么警示作用?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专委会主任石小峰律师:
用人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属于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员工工资中的税款多于其实际缴纳数额,就属于克扣并少发了员工工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及时向员工补发差额,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少发工资,员工有权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这则案例警示用人单位应当合规管理,遵纪守法,同时应当尊重员工的利益,不能利用其代扣代缴个税的地位无理克扣员工工资,同时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因为失误疏忽造成客观上侵害员工利益的事件发生。
本期的小课堂就到这里了,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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