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给投资人下达通牒:过了这村没这店!

2022-01-04 18:19:00 - 市场资讯

今天上午,安信信托发布了一篇《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月3日,已完成受让协议签署的投资者共计1270名,已逾30%。已签署协议的投资者选择当期、远期方案的比率分别为66.8%和33.2%,存续规模较大的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远期方案。

另外,已签署协议的投资者选择当期、远期方案的比率分别为66.8%和33.2%,远期方案兑付比例高于当期,为什么投资者纷纷选择当期?原因:(1)对安信信托及受让方的不信任;(2)想早点脱坑。

据信托圈内人了解:存续规模较大的投资者更倾向于不签,而不是选择远期方案。

同时,安信信托给自然人投资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不选择维安受让方案,后续信托计划兑付中自然人投资者将依法与机构投资者享有同等的分配权利,原因是:信托计划在结构上不存在自然人优先劣后顺序。本次方案是限期实施,不会有调整,期限一过不会再有其他方案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

在此,我不禁想起了上篇文章写的一句话:法治化不能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安信信托用“信托计划在结构上不存在自然人优先劣后顺序”来解释“本次转让后,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享有同等的分配权利”,但是本次转让却只包括自然人,不包含机构机构投资者,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法治化”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安信信托给投资人下达通牒:过了这村没这店!

此外,既然扯“信托计划在结构上不存在自然人优先劣后顺序”,那么“同一信托计划自然人不存在分配比例不一致”,那么为何大小额转让的比例不一致呢?“法治化”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法治化”要一视同仁,不能有选择地挑选适合自己的“法治化”,有利于自己的就法治化,不利于自己的就甩锅“有关部门出台”的。

作个小统计:

(番外篇)1月3日晚间,在信托圈内人推送的《你欠投资人一句道歉!》一文中,提到了安信信托理财经理签约的“傲慢”、“厚颜”,在此作一个说明,并不是指大多数兢兢业业坚守岗位的安信信托理财经理,而是特指安信信托官方安排的客服或运营,当时没有贴上配图,造成了一些误会。现贴上配图:

安信信托给投资人下达通牒:过了这村没这店!

“不要被别人的言语左右了自己的判断,不要被一时的情绪蒙蔽了自己的双眼”

“及时止损,锁定风险,将不确定的事转化为确定的事。”

“早日放下内心的负担和压力,提前准备新春佳节,翻开新的人生篇章”

多好的鸡汤!

其实,不少理财经理自己和亲友都买了,也被迫接受了打折,与客户沟通经常被骂,这一切问题都是安信信托违法违规和JG部门失职渎职造成的。能够坚守到最后的理财经理,信托圈内人认为是最负责任的,很多理财经理早就对投资人不闻不问,跳槽去其他公司,照样过得很好。

安信信托给投资人下达通牒:过了这村没这店!

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诉求,是打折?(信托圈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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