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3-01-04 16:23:0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2211590;邮寄地址: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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