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亮点纷呈 推动开通“空中的士” 鼓励发展“低空旅游”

2024-01-04 08:29: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商报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亮点纷呈 推动开通“空中的士” 鼓励发展“低空旅游”

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4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陈小慧)《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予以多项创新规定。

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建立协同管理机制

《条例》所称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航空器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低空飞行活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飞行保障、衍生综合服务等领域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

近年来,深圳大力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产业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但是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

“由于低空经济涉及的空域管理、航空器准入、飞行管制、安全管理等均涉及国家事权,我市仅可以在地方事权范围内有限参与。要切实解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一方面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必要通过经济特区立法,在地方权限范围内明确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和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林正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条例》在建立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上提出多项规定。例如要求市政府建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明确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市政府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协调解决本市低空飞行领域的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重大问题。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由于各类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多部门的审批或支持,为高效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条例》作出多个规定,例如明确由市政府统筹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做好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编制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原则,做好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可预约“飞的”

随着低空经济产业迅速发展,未来无人机将成为城市交通出行的新时尚。在打“飞的”之前,如何申请预约“空中的士”?空中航线怎么调度?这需要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来管理。

为提升对低空飞行活动的管理服务效能,《条例》在低空空域划设及资源统筹使用、低空飞行服务管理、低空飞行活动申请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市政府组织建设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的统筹下,依托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飞行申报、飞行情报、飞行告警、信息发布等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

推动开通市内和城际低空航线

为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提升低空飞行规模效应,《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

在应急救援方面,推进低空飞行快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低空飞行在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等领域的应用。城市管理服务方面,推动低空飞行在国土资源勘查、工程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测、警务活动、交通疏导、气象监测等方面的应用。交通运输方面,推动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货航线,支持探索在机场、铁路枢纽、港口枢纽、核心商务区等开展低空飞行联程接驳应用。物流配送方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应用。文体旅游方面,推动低空文化园区、低空消费小镇、低空飞行营地等建设,鼓励开展低空运动、低空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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