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2023-11-04 23:46:15 - 市场资讯

无现货不市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的建设已经成为顶层战略,电力现货发展加速。

11月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

推动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调度生产和结算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福建尽快完善市场方案设计,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浙江加快市场衔接,2024年6月前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四川结合实际持续探索适应高比例水电的丰枯水季相衔接市场模式和市场机制。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网、江西、陕西等力争在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其他地区(除西藏外)加快推进市场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前具备结算试运行条件。鼓励本地平衡较困难的地区探索与周边现货市场联合运行。

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在2023年底前启动结算试运行。2023年底前建立长三角电力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加快推动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京津冀电力市场在条件成熟后,力争2024年6月前启动模拟试运行。

那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是怎样的呢?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转自《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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