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辅应用赋能高质效办案
汪玉成代表
今年9月,我在浙江省安吉县大余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专题座谈会,安吉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该院借助“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应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情况,令我印象深刻。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配合,推进社会治理、实现高质效办案的重要内容。
在今年安吉县两会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首次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由7名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罚当其错”助力法治安吉建设的建议》被列入县人大常委会12件代表重点建议件之一。
安吉县检察院作为浙江省行刑反向衔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专项任务承担单位和试点单位,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下,创新研发“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应用”。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通过对案件进行智能“三步法”研判,即逐一判断案件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律规定、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否存在免罚情形,形成是否需要制发检察意见的初步结论,自动生成案件移送表,推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接收案件后,通过该应用,研判不起诉案件“可处罚性”,一键生成审查报告、检察意见书,并回填至检察业务系统。检察官最后通过浙江省检察院“检察+”平台,完成检察意见书的线上传送、督促反馈和跟进监督。
安吉县检察院研发的这个应用,实现了不起诉案件的审查结果智能输出、检察意见文书自动生成,阅卷工作量减少85%、办案时间缩短90%。
检察官还介绍了一个案例。石某先后3次窜至某工地盗窃电线若干,涉嫌盗窃罪,于今年9月被公安机关移送安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案发后石某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且其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借助“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应用”对该案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该院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石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收悉后,当天就对石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半天时间,安吉县检察院就完成了这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
这一应用还归集了167个常用刑事罪名及其对应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事项,支持检察人员通过刑事罪名、行政法规等进行多维度筛选和搜索,通过智能判断后,自动推荐对应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机关。该应用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创新应用竞赛现场评审活动中获得二等奖。
目前,该应用已在湖州市检察机关推广。截至今年9月底,该应用共辅助湖州市检察机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60余件。我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做好这个应用的推广使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整理: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