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部门发文五方面降低外资投资门槛 允许外国自然人战略投资上市公司

2024-11-04 08:25:57 -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李璟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证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产生了引进更多优质外资的需求。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主要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六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指出,引导更多优质外资投向上市公司,既能够促进利用外资扩总量、提质量,也有助于推动我国产业升级、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统计,《办法》自2005年实施以来,外国投资者累计战略投资600多家上市公司,为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办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五方面降低外国人投资门槛

战略投资是特定外国投资者直接取得并中长期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办法》于2005年由商务部、证监会、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原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2006年1月正式施行。尽管《办法》曾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但随着近年来《外商投资法》等法律的出台或修订,相关监管制度发生了重大调整,亟须根据新形势再次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办法》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便利了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也适用于新三板挂牌公司。

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原《办法》仅允许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战略投资,外国自然人不能实施投资。本次修订与《外商投资法》保持一致,将外国自然人纳入了外国投资者范畴。

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新修订《办法》明确,外国投资者资产条件为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但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要求按原《办法》标准。

增加要约收购战略投资方式。原《办法》规定的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原《办法》并无涉及跨境换股的相关规定。为吸引外国投资者综合运用现金、股权等多种方式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也便利境内上市公司通过跨境换股收购境外资产,同时考虑到定向发行、要约收购已有监管规则保障交易公允,本次修订对跨境换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战略投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跨境换股。

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原《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首次战略投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应当在10%以上,且3年内不得转让。本次修订,取消定向发行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并将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降至5%;坚持战略投资的中长期投资属性,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3年内调整为12个月内,但已实施战略投资的锁定期仍为3年。

中国市场吸引力持续释放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办法》在第一条提出了制定办法的原因和目的。与原《办法》相比,除了引进境外资金和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引导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有序规范实施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外,修订的《办法》还新增提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3万亿元,规模居全球第2位,引资规模保持基本稳定。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2108家,同比增长11.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06亿元,同比下降30.4%。尽管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国依然保持着对外资的吸引力,特别是在高科技和服务领域。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今年以来,外资项目新动向不断,不少外资加紧了在华扩展业务的脚步。尽管外资总额有所下降,但新设立企业数量的增长和特定行业的外资增长表明,中国市场对外资仍具有较大吸引力。

在中国贸促会10月31日召开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400多家外资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并深入调研50余家外国商协会和外资企业。

《报告》显示,从经营情况看,受访外资企业在华投资意愿增加。近两成受访外资企业计划在华增资,环比上升2.07个百分点,其中受访欧洲企业增资意愿较强,环比上升2.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是受访外资企业增资的主要地区,占比为59.52%。扩大在华生产线或实现数字化转型是受访外资企业增资的主要方式,占比为54.76%。

从市场情况看,受访外资企业持续看好中国市场。其中41.67%的受访欧洲企业认为今年中国市场前景“好”,环比上升14.17个百分点。近五成受访外资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环比上升2.04个百分点。其中,47.92%的受访欧洲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环比提高5.42个百分点;60%的受访美国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环比提高15.26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报告》指出,九成受访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满意”及以上。其中,对“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办理结业手续”等指标评价“满意”及以上的企业占比最高。

中国贸促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挥服务外资企业专班作用,不断创新外资企业服务方式,与各方携手,为外资企业“在中国、为世界”提供更好支持和更优服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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