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郭庆宾:打造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2024-02-04 13:41: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我国正全面强化陆海综合治理、科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通过坚持人海和谐、生态养海之路,加快打造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顶层设计上,我国制定、修改、完善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为生态养海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自然资源部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为持续强化海域资源要素供给,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落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要求,优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全国批准用海用岛项目1826个、272.19万亩,有力保障了油气、核电、液化天然气等重大基础设施用海用岛需求。

在生态修复方面,我国加大对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力度,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果,生态养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通过持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深入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等工程,截至2023年底,已整治修复海岸线2000公里、修复滨海湿地60万亩,红树林面积已达43.8万亩,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大王家岛等33个海岛(岛群)入选首批和美海岛名单,有力促进海岛地区生态环境改善,推动海岛地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各地纷纷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树立海洋生态修复范本。海南海口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坚持控污净海、畅通工程,提升亲海空间品质,打造“椰风海韵,湾城融通”的美丽海湾景观;在山东烟台,白江豚、鲸鱼频频现身,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极高的东方白鹳、斑海豹、黄嘴白鹭等种群数量明显增多;在广东珠海,昔日岸线后退、乱石林立的东澳岛,经过长期系统治理已成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探寻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最优解。

在海洋资源利用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可持续的海洋资源开发模式。一是印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制定海洋碳汇行动计划,推动海洋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5月,6项蓝碳系列技术规程印发实施,对红树林、滨海盐沼和海草床三类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碳汇计量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作出规范,填补了蓝碳生态系统业务化调查监测技术规程的空白。二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海上风电产业链已初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集群。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水淡化、制氢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正从试验探索逐渐走向规模化发展。三是建立完善海域海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体系,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转变,对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是严格审核控制新增围填海项目,探索加快历史遗留围填海处置路径。完成浙江、上海、河北、海南、江苏等地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集中备案,督促指导地方盘活利用“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围填海。

实施生态养海,打造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要高质量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打好法治、监管、科技、宣传“组合拳”,强化海洋资源开发保护,营造“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的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一是完善陆海环境保护协同机制。通盘考虑陆海资源和产业结构,以流域为抓手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将海洋环境承载力和陆域污染排放总量作为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和硬性约束条件。二是完善区域污染联防机制。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和污染综合整治,有效降低陆源入海的污染负荷,强化入海河流生态系统与近海海洋生态系统相互连通。三是完善海岸线保护机制。加强岸线等海岛资源保护,改变传统海岸带高密度开发模式,按照“陆域配套+产业+海岸线”模式,构建新型海岸线空间,提升岸线在经济、生态、景观、人文资源方面的利用价值,实现岸线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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