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公布!阳江发放2023年购房办证消费券

2023-12-04 11:56:46 - 政府网站

转自:广东阳江发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负担,同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购房办证发放消费券活动。

标准公布!阳江发放2023年购房办证消费券

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的购房人(仅限个人)。

以上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以相关税收完税证明注明的“入(退)库日期”为准。

【“新建商品房”是指开发企业在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二手房”是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进行产权转让的国有土地性质房屋。】

标准公布!阳江发放2023年购房办证消费券

领取消费券标准

标准公布!阳江发放2023年购房办证消费券

(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申请领取消费券(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消费券最多为2000元。

(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点五申请领取消费券(四舍五入至百位),可领取的消费券最多为1000元。

领取消费券方式

标准公布!阳江发放2023年购房办证消费券

(一)每套房屋只能申领一次消费券,购房人为一人的,以购房人名义申领;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由购房人协商指定以其中一名购房人的名义申领。

(二)申领消费券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2月20日,未在申领消费券时间段内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消费券。

(三)申领人通过指定部门的公众号填报领取信息(具体申报方式另行发布),待确认后通过活动承办机构发放电子消费券。如购房人在领取消费券后再撤销房屋交易的,须将已领取消费券的对应金额款项予以退回。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

可以在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

(具体使用方式另行发布)

咨询电话

3512366、336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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