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银监会农村金融机构部主任姜丽明被开除党籍 涉巨额利益输送、“逃逸式辞职”

2023-04-04 12:34: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徐倩宜北京报道

4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公布,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监委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姜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姜丽明在担任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监管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巨额利益输送;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姜丽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丽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佳木斯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姜丽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根据公开信息,姜丽明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了8年多,1985年5月开始,其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2003年9月调任中国银监会,担任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1年4个月;此后直到2006年2月开始任职湖北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2016年11月,54岁的姜丽明向中国银监会递交辞职,辞去公职。

根据此前银保监会网站消息,2023年1月13日,银保监会党委召开全系统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回顾总结2022年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会议提及,2022年银保监会党委坚决有力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严格落实“地毯式”整改要求,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姜丽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

(作者:徐倩宜编辑: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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