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者话当年|为了捍卫祖国的国有资产

2022-05-04 11:35:10 - 金融时报

庆祝《金融时报》创刊35周年

亲历者话当年|为了捍卫祖国的国有资产

为了捍卫祖国的国有资产

文|金融时报社原总编辑 杨其广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顿时,改革浪潮汹涌澎湃、势不可挡。相形之下,开放却举步维艰、难以启程。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华大地再一次掀起改革开放的热潮。

此时,有位港商看到了机会。他举着“为改造国有企业服务”的旗号,不失时机地把收购国有企业的触角伸到了内地。为了便于资本运作,1991年12月,这位港商在香港收购了一家处于亏损状态名为“红宝石”的上市公司,并拉来李嘉诚的和黄集团、美国的摩根士丹利、日本伊藤忠商社加入其中,合作成立了“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简称“中策”。

亲历者话当年|为了捍卫祖国的国有资产

1996年6月28日,香港媒体在显著位置刊登“中策”状告《金融时报》的新闻报道。

1992年4月,这位港商以“中策”的名义,第一站到达山西太原,提出与国有企业太原橡胶厂合作,成立中外合资的新公司。当时,港商特别提出要持有51%的股份,而山西方面由于缺乏资本运作知识,觉得49%与51%也就2个点的差别,便很快达成协议。

当年5月,这位港商又在其祖籍福建泉州收购了37家企业。9月,又与大连轻工局实行全行业“嫁接”,一次性收购了100余家轻工系统的国有企业。之后,又在杭州收购了西湖啤酒等5家工厂。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他就把国内200多家国有企业,改建成为由他任董事长的香港中策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并把资金投入到中国的轮胎制造、医药、机械、电子、食品、通信等行业,形成了一时轰动国内外的“中策现象”。 

“中策”收购了大批国有企业之后,紧锣密鼓地开展资本运作。1993年6月,他们将收购的橡胶和轮胎企业的股份,在百慕大注册为“中国轮胎控股公司”,并将公司股票在美国纽约上市,募集资金1.037亿美元。然后,又以此款在大陆进行滚动式收购,如此反复运作,迅速把收购国企的行动扩展到大半个中国。当初“红宝石”改组成“中策”时,公司尚亏损1476万港元,仅一年后,公司获得丰厚的资本净利高达3.12亿港元。

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中策”采取行业扫荡式并购的扩张方式,将事业版图扩展到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山西、四川、宁夏、辽宁和北京等地。其跨越地区之广、涉足行业之多,以及在运作过程中一次性收购几十家、上百家国企的大手笔,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史无前例。

国企在改革开放初始,就处于如此狂热“被卖”境地,令国人无不担忧。中国《金融时报》作为党和国家在金融战线上的重要喉舌,决不能漠然处之,应该旗帜鲜明地发声。1996年5月18日,《金融时报》公开披露了“中策现象”,指出港商的做法是“空手套利”,并提醒中国经济金融企业界,《控股投资:警惕外商甩个连环套》。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篇报道仅是千字文,篇幅不大,但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中策”港商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在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该篇报道失实,有造谣之嫌”;并采取法律行动状告金融时报社,要求“赔偿名誉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有人认为状告《金融时报》,似乎是“太岁头上动土”,而这位港商却铁了心要“打官司”,将状纸禀报到法院,并表示,“这场官司非打赢不可”。

面临“中策”气势汹汹、咄咄逼人的态势,金融时报社沉着面对,果敢应战。当时我们掌握的情况是,在“中策”收购国企势如破竹的刺激下,外资收购国企越来越猛烈。比如,泰国正大集团收购杭州青春宝药业公司,美国柯达收购中国汕头公元、厦门福达和无锡阿尔梅3家感光材料厂,并与上海、天津、辽源等感光胶片厂建立合作关系,进而一举拿下中国7家感光材料厂中的6家。这让人感到,“外资联军”似乎在以“资本”作武器,采取控股并购方式向中国产业市场发起了一场没有硝烟的经济战。

外资“收收收”,国企“卖卖卖”,这种状况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很多人认为,“中策”将国有企业包装上市卖给外国人,将赚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这是“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是民族经济受到了外资的巨大威胁。此间,我又收到朱镕基副总理批转来的一份材料,这份材料是中央政策研究室提供的,内容是反映我国引进外资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

鉴于非常复杂的利用外资局面,我以问题为导向,重温了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资本论》,并翻阅了大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权威文章;同时,对“中策”投资的规模、对象、行为、方式等进行调查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给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近万言的长信,着重谈了五个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其一,“中策”输出的不是产业资本,而是金融资本。“中策”作为一家投资公司,并不具备国企产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它投资的根本目的也不在于合资企业生产的扩大、市场的开拓和以企业改善经营中获利,而是控股后进行“包装”,然后在国外上市“倒卖”,从而获得更大的高额利润。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产业资本的增值,金融资本获利将是无源之水。“中策”的金融资本收购了国企的产权后,只能是将产权倒卖给产业资本的“炒作”,这是“中策现象”的必然。从国际范围来看,各国政府对此都是谨慎对待的。 

其二,“中策”作为一种“现象”,正在被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肯定其“所显示的方向是正确的”,认为这是“中国利用外资进入了新层次”,要作为一种“模式”加以推广。这可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中策”也宣称“用资本主义的钱来建设社会主义”。而实际情形是他们在搞资本运作时,只坚持两条:一是要拥有51%的控股权,二是选择那些建在市中心、交通便利、占地面积大的企业。这样,既方便他们绕过中国法律的约束,顺利地把国企更名、重组、包装卖到外国去,又可以让他们闭着眼睛收购国企,稳操获得高额利润的胜券。因为国企使用的土地,都是国家免费无偿划拨的,即使这个工厂不行、将来倒闭,还可以用土地去开发房地产,照样赚得盆满钵满。

一些有识之士担心,“中策现象”如此下去,会在内地产生一批操纵国家经济命脉的垄断资本集团。其后果不仅使国企逐渐减少,相当国有资产流失境外,对我国重要产业安全和国有经济发展构成一定威胁,而且金融资本运作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还会导致中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对海外资本的依赖,使我国的金融经济形势逐渐变得复杂化。对这种外资控股、转手倒卖的利用外资方式,不只是“利大于弊或利弊并存”的得失之争,而是中国人民经过几十年艰苦奋斗,用辛勤汗水换来的国有资产家底,就要“大流失、吃大亏”的重大原则问题。

其三,“中策现象”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背道而驰。有人认为,国有企业被外商合资控股之后,仍然是国家参股的企业,企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这种想法太表面化、简单化了。实际上与“中策”合资的企业,外方控股占51%以上,这按国际惯例,等于收购了国企。也就是说,我们与“中策”合资,企业卖了,也获得了一些外汇资金,但这是以改变所有制的性质为代价的。这样,势必会影响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这是中央既定的基本方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头脑一定要清醒,立场要坚定不移。

其四,“中策现象”对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会产生严重干扰。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我们的一些行业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例如轮胎业,1994年我国轮胎产量已居世界第4位。但从1992年5月开始到目前为止,已有近一半国家轮胎定点生产厂家与外商合资,而且几乎全都是外商控股,其余的也都准备与外商合资。对这样一个带有战略性物资性质并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行业,是不能完全由外商控制的。如果听任“中策”控股收购、转手倒卖国有企业,那我们的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就会被外商所控制,有些企业因此会成为其跨国公司的一部分。这些企业不会考虑我国经济开发的优先顺序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只能根据外商的利益,集中投资于能够较快创造高额利润的部门和产业,最终导致我国经济发展自主权的转移,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失灵,影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其五,不能让“中策现象”再继续下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国家应尽快制定合理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产业规划,明确哪些产业和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支柱,必须国有独资经营;哪些产业和企业可以部分让出,但仍需国家控股;哪些产业和企业可以由外方控股,甚至全部转让出去。根据产业规划的要求,我们可以学习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的资本运作方法,培育我们自己的金融资本,以增强壮大国有经济实力。

后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选取信中主要内容,以文件形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时印发给国家计委、经贸委、体改委、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宏观调控部门进行落实。

研究提出对外开放政策措施,是国家计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时任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后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看到文件后,专门约我去面谈。他说:“对‘中策现象’国家计委曾安排政策研究室进行研究,还专门写过调查报告呈报国务院。这次看到你写的材料,感到比我们那篇写得好。”后来他还在文件上批示,“这个材料比我们(国家计委)研究得深,问题也提得尖锐,主要是对调查的判断性、结论性看法,我感到讲得好。”

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证券委主任周正庆看到文件后,当即给我打电话,说“这份文件发得太及时、太重要了,尤其在当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趋利避害、稳定健康发展”。我任《金融时报》总编辑时,周正庆兼任金融时报社董事长,他始终关心《金融时报》事业的发展,这次还特别叮嘱我们要多抓一些捍卫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流失的报道。

中央最后作出的利用外资决策,给“中策”结束在大陆“投资控股”画上了句号。这位港商感到大势已去,不得不将国企股份让出以至全身而退。这次与这位“港商”的较量,不仅使我们国有资产避免了一场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而且也让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发展少走了一段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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