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2023-05-04 17:30:46 - 未来网

近日,“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两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还有商家将两女子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有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根据网络流传视频显示,4月30日在浙江一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过程中和一名男子因为是否插队发生了争执。随后,年轻女子情绪失控,激动地对男子大喊大叫。这一视频被传到网上后,“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

随着插队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一些商家也蹭起热度,将两女子的照片做成漫画车贴售卖。在“淘宝”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以两女子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文:“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做车贴也要紧跟热度,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热映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强盛集团”车贴热销;大熊猫“丫丫”备受关注时,店里又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的车贴。这次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解释,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又不是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可见,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彭艳军认为,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彭艳军呼吁,广大网民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对此,不少网友发表意见认为如此网暴不合适、很可怕。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还有网友说:“她们的确表情管理令人不适,但是把其肖像做成服饰、车贴就过了……有些惩戒如果不自我约束,这种放大就是网暴。”

“我们不是好惹的!”插队女子被画成车贴,贴了会摊上事吗?

红星新闻这样评论:当有人把这样的视频发上网,其实就是敲响了网络审判的堂前鼓,事件发展可能完全不受控。就像发布者后来在视频评论区说希望网民不要网暴,但有些网民能不能听进去恐怕就由不得他了。

其实更合理地做法,或许还是线下处理——当面沟通,或是请景区介入。一个在特定场景内发生的事件,在特定场景内处理可能才是妥当的。把一个特殊事件,拿到互联网上进行泛化的审视,就免不了跑偏,把生活里可以一笑了之、握手言和的小事,变成纠缠不休、无穷无尽的烦恼。

这件事也应当引发思考:网络曝光究竟在什么时候才是必要的?如果它带来了普通人一颦一笑的紧张、举手投足的无措、远超行为本身的惩罚,这时还是应鼓励的吗?这些问题,人们应当去探索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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