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07万余元 万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2024-06-04 15:01:00 - 南海网

南海网6月4日消息(记者张野)6月3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通过身边案例,切实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受贿107万余元 万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卓某某利用担任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营运运输车辆的逃避处罚和逃避缴纳车辆通行附加费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李某德、曹某等22人财物共计1077868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卓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7786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在案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次活动将宣判现场化为“零距离”的廉政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相关公职人员等共计80余人参与旁听,“零距离”感受纪法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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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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