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庙店被罚款138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2024-06-04 16:45: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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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29日消息,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庙店因经营劣水稻种子,被平罗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停止经营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00),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00)。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8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监督抽检发现,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庙店经营的“富源4号”水稻种子发芽率检测结果为68%,低于标注指标85.0%,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定为劣种子。

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庙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劣种子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平罗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对其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00)。

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庙店被罚款138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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