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温都猫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6-04 17:15: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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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浙江证监局公告称,日常监管中发现温州温都猫未按时披露2023年度报告,该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权威部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温州温都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被要求在接到决定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以期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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