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4-06-04 18:40:56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4日消息,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T百灵)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其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星因未披露2023年年度的业绩预告处以警示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这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ST百灵的正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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