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字画拍卖”外衣的传销骗局

2024-07-04 10:01:06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披着“字画拍卖”外衣的传销骗局

□ 穆瑶 周雪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型网络传销以各种形式频频出现,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嫌疑人就是以组织“字画拍卖”的名义,实施传销诈骗活动。

2023年,保定市满城区王某等13名嫌疑人将购入的廉价字画作品拍照上传至某网络拍卖APP,再以某拍卖有限公司的名义,组织字画拍卖交易。这些普通工艺品没有收藏价值,平台出售价格却高达几千元甚至被炒至上万元,与原本价值严重不符。同时,此网络拍卖APP进入门槛比较低,参加者只需通过扫描推荐码进入APP,注册登记获得会员资格,即可参与字画拍卖。

王某等人依托该网络拍卖APP,以画室为单位设置多个层级,将会员分配至各个画室,由画室长管理画室内字画拍卖,以参与人数和下线画室交易总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平台奖励机制为:每购买一幅字画,第二天将购买字画时的价格加价4%上架卖出,4%中有1.5%是拍卖者的利润,2.5%是公司和画室长的利润;画室内成员推荐一名新人,新人每购买一幅字画,推荐人可获得画款0.5%的提成奖励;成为画室长以后,画室长按照自己画室内每天的交易额提取0.5%-1.2%的绩效提成。截至案发,王某等人共发展了13层级组织,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交易金额共计119亿余元。

2023年9月11日,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将该案移送起诉至满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起案件表面上是通过在网络平台通过字画买卖牟利,但实质是一种传销行为,要求“会员”不断地发展下线。本案中,字画并没有真实的交易,参与者也多是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取收益。鉴于此,2024年2月23日,检察官对王某等13名嫌疑人分层处理,其中提起公诉12人,不起诉1人。5月21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王某等12人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各并处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138万余元。

同时,办案检察官认为被不起诉人石某某虽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存在以字画拍卖为名,通过发展人员取得加人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政违法行为。今年3月6日,满城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对被不起诉人石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石某某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提出听证申请。听证期间,其陈述因为身体原因要求从轻处罚。日前,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竞拍的字画并无实物交易,参与者本质上是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非法获利。公众要提高警惕,果断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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