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浩、温铁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2024-07-04 11:41: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着力点,科学地衔接了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国家重大战略。这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举措,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新发展阶段的深化,更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具体体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能靠钢筋水泥形式上的堆砌,而是重在内涵上的高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践行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标准和要求。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更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可须臾偏离的“道路标线”和“指示牌”,也是鉴别各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质量和成色的“试金石”。

推进县、乡、村三级规划,要处理好乡村“三生”的特殊性。不同于城市,农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不是分置的,而是合一的。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工作,应尽量避免照搬照抄城市空间规划,注重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实事求是地从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合一”的乡村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处理好因同时承载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而派生的空间资源分配问题,积极有序推进符合中国乡村特性和发展需要的多规合一规划编制。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增量投入,应突出“两化”和“两山”理念。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所要求的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应当便利于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以及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防止将高维护成本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照搬到农村。在脱贫攻坚巩固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在于盘活存量资产和沉没成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目标的兼顾。因此,要依靠深化改革和创新来推动和探索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资源为载体的空间资源价值深化,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民的财产性收益来源,逐步构筑起安全可控、以国家资源主权和本国货币为锚定物的货币和金融体系。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关照好“下乡”群体和本地村民的差异化需求。客观上,主动“下乡”的城市高收入群体与当地村民对乡村形态和生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期望,对农村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有着不同的需求,对基层社区治理也有着不同的偏好。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能回避这些差异,尤其要着力避免外来群体和本地居民之间的治理冲突和摩擦。在治理机制上,要使不同群体和谐地践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就要广泛动员基层群众力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探索构建“上下结合—高效推动”的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体系,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政策精神落到实处。

当前,我们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期。党中央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大部署意义非凡,使乡村建设真正纳入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梁漱溟曾指出:“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作为历史上首次由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倡导并推动的“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仅深化了长达百年且延续至今的“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而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提升了“百年乡村建设”的实践境界,使农业农村的发展跳出了“百年激进发展”的西方现代化怪圈。历史和实践必将证明这一决策的重要性和正确性。

作者逯浩系新疆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温铁军系“三农”问题专家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话语体系与实践创新研究”(22JD71000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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