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指私传病人裸照,德若不配位法也不轻纵 | 新京报快评

2024-07-04 17:00:30 - 新京报

转自:新京报评论

对于悖德违法的医生,当然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医生被指私传病人裸照,德若不配位法也不轻纵 | 新京报快评

文 |胡欣红

近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据新京报7月4日报道,目前,院方已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在高度重视个人隐私保护的当下,医生涉嫌私下传播患者麻醉裸照和手术信息的消息甫一传出,舆论为之哗然。网友们纷纷谴责如此行为严重违背医生的职业操守,认为这种德不配位的人不配当医生。

隐私权基于人类天生的羞耻本能而产生,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医师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既是医德底线要求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鉴于医生在其执业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掌握着患者的一些隐私,我国医师法明确,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据悉,被举报的孙某新拥有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同济大学及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执行队长等诸多头衔,作为一个资深医学专家,如其职业行为真的竟然如此令人不齿,也令人费解。

据举报人余女士称,其本人曾是孙某新的患者。余女士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孙某新曾两次向其发送过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均未打码,暴露了病人的隐私部位。

此外,孙某新还在2022年、2023年分别向其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

孙某新为何多次给余女士发送患者的信息?孙某新和余女士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余女士为何要实名举报孙某新?孙某新还有没有向其他人发送过患者信息?传播180份病人手术信息,意欲何为?

这些问题,涉及孙某新的主观动机、客观影响以及性质的恶劣程度,这些问号也亟待通过相关调查来一一拉直。

如若此事属实,则无论事出何因,也不能改变孙某新这一行为的性质。我国民法典规定,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医生也只能在执业规则的范围内,为了疾病的诊治使用“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如有外泄,则无论是否故意、是否获利、是否产生损害后果,都将受到行政处罚。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则将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更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事件并非个例,但都无一例外引发舆论谴责,更有涉事医生因此被刑事拘留,并依法依规注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予以开除,而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也被严肃追责问责。

医者父母心,不能把患者隐私权当儿戏。对于悖德违法的医生,当然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此次医生涉嫌泄露患者隐私事件引发的舆论关注,不仅给医护人员上了“尊重患者”的警示课,也给承担管理责任和具有保护患者隐私义务的医院敲响了警钟。

一切为了患者,是医院秉持的和应有的宗旨,但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上,能否切实引导医护人员强化法治观念,有效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考验着医院管理者的智慧。

撰稿/胡欣红(教师)

编辑/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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