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厦门仙岳路!他被查了!后果严重!
注意!注意!
最新公布!
厦门警方严抓严查
又有司机摊上事了!
千万警惕,引以为戒!
事发厦门仙岳路!他当场被抓!
7月15日凌晨
湖里交警禾山中队民警
在仙岳路下湖社路口
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
拦查一部闽DQ7***白色小车
驾驶人曾某浑身酒气
民警察觉该男子可能涉嫌酒驾
便对其进行酒精浓度呼气检测
结果显示为118mg/100ml
民警还发现其驾驶的车辆性质为
预约出租客运
其行为已涉嫌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对曾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曾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无独有偶
近期
还有多名司机在厦门被查
都是因为酒驾!!!
酒后驾驶营运车,拘留罚款丢“饭碗”
近日,湖里大队民警郑凌云、柯鑫鑫于仙岳路进行夜查酒驾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闽DDQ6***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疑似酒驾。民警对驾驶人黎某使用简易快筛棒进行检测时,快筛棒显示黎某为饮酒状态,随后民警立即要求黎某将车辆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值为44mg/100ml,且在调查中发现,黎某驾驶的是网约车,所以黎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黎某交代,晚上自己与朋友在附近一家烧烤店吃饭,期间小酌了些酒,自我感觉挺清醒,散场后便驾车上路。
虽然当时没有在“跑单”,但也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民警依法对黎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和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一顿酒换来拘留+罚款+丢“饭碗”,面对处罚结果,黎某后悔不已。
男子酒驾被查,谎称是吃了蛋黄派
7月16日0时53分许,杨某驾驶浙C牌照小车行驶至沈海高速翔安收费站入口,被民警发现有酒驾嫌疑。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杨某自称是吃了一个蛋黄派。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4mg/100mL,杨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杨某承认自己当晚确实喝了酒,原本也想叫个代驾,但嫌代驾费用太贵,于是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已经休息了很久,便驾车准备回家,不料车辆还没上高速就被交警查获了。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无证又酒驾!他栽了!
近日,一辆闽D22***牌红色轿车行驶至殿前一路时,被在此设卡的厦门湖里大队民警倪晓明、饶少雄拦查,民警发现驾驶人林某有饮酒开车嫌疑,遂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随后带往仙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63.79mg/100ml,林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林某先表示自己并未随身携带,后民警询问其身份证号码时,林某又表示自己不记得身份证号码,眼神飘忽闪躲被细心的民警发觉,最终向民警坦承自己其实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林某酒驾又无证驾驶,可见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非常淡薄。
林某表示,当日下午3时至5时,驱车与表弟到海边游玩,期间喝了些啤酒,直到当晚22时许,酒足饭饱散场后,自己又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准备返回家中时被交警拦查。
民警对林某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和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所有司机们
拒绝酒驾!
就是远离灾祸!
切记!切记!切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别酒后驾驶
但凡自作聪明,心存侥幸
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要知道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
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酒驾醉驾成本太高了
一次不负责
可能就是永远的伤痛呀
酒驾害人害己
以下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综合厦门交警、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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