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

2023-08-04 11:20:00 - 东北新闻网

转自:辽沈晚报

对未裁员、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围绕稳岗位、促就业、保民生、助振兴,牵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累计释放惠企红利622.68亿元,稳定岗位1188.1万个次,新增就业165.2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212.6亿元……

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有关情况。

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4万人

今年以来,省人社厅抢先抓早,“三化”推进,创新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4万人,同比增长3.6%;18-45岁群体新就业占比稳步上升,达到65.2%,较去年底提高3.2个百分点。全省就业形势整体稳定向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打出气势、筑牢基础。

为抓好国家政策落实,全力巩固辽宁振兴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我省整合人社、教育、卫健、金融等19个部门稳岗位、拓渠道、扩容量、兜底线政策措施,先后3轮征求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多次征集高校、职业院校和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形成了我省《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涵盖4个方面内容17条政策举措。

我省计划全年募集不少于2.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第二方面的内容是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6条,强化就业服务供给支持。注重发挥东北地区联动作用,持续搭建就业战略合作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高校毕业生无论是“离校前”还是“离校后”,都能够享受到不断线的就业服务,确保沟通联系服务“不落一人”。鼓励引导面向基层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围绕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就业岗位,通过落实倾斜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学扎根基层就业创业。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国资委等部门正式启动了央企国企高校毕业生招聘周活动。未来,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征集更多优质就业岗位,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启动了全省2923家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提供岗位8662个,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数50%以上。未来,将持续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政策性岗位招聘规模。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10部门实施了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服务有品质,计划全年募集不少于2.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上半年,全省已募集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下半年,将重点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强化对接服务保障,确保每个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抓实见习结束人员跟踪服务,落实见习补贴政策,通过运用补贴政策重点提升见习转化正式就业比例。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针对专业供给和市场需求的“错位”问题,制定补贴政策,通过培训方式提升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未能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化就业能力,推动其尽早尽快实现就业。

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

第三方面内容是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4条,发挥市场对加大岗位供给的牵引作用。注重发挥新兴业态、平台企业、示范项目牵引优势,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做大就业“蓄水池”缓解供需不平衡压力。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强化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推动创业孵化提档升级,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按上一个自然年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等费用定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群体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指导服务。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最大程度减缓初创者资金压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延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重点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政策服务支持力度。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第一方面的内容是支持市场主体稳岗位保用工,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5条,首先,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对未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其次,精准提供企业用工引才服务保障。将充分运用“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这一“主舞台”,围绕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缺口问题。通过落实奖补政策,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品牌的优质人力资源供给作用。再次,加强企业吸纳就业支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各类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补贴和培训政策。然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升技能,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最后,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带动就业较多的市场主体和支持创业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提升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

相较于国家12条政策,我省的政策措施呈现5个主要特点:一方面,最大限度发挥新一轮稳岗补贴作用,创新提出了稳岗扩岗和劳务协作专项贷款等新的金融支持措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丰富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工具;另一方面,从优化劳动力人口结构端发力,提升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突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辽留辽就业创业,挖掘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优质岗位,让青年群体对辽宁更有信心,增强青年求职者将辽宁作为就业优选地的导向;第三方面,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创业平台载体,全方位提供融资、孵化、场地支持,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第四方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更加便捷政策服务和更加完善权益保障;第五方面,创新实施青年就业培训,优化高校毕业生技能结构,着力缓解青年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减少“摩擦性”失业现象。本轮政策预计释放惠企等政策红利20亿元以上。

第四方面是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2条,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供“一对一”援助举措,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合理统筹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优化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大程度解决困难群众所急所盼。

为各类市场主体和重点就业群体释放红利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锚定各类市场主体和重点就业群体迫切需要,全力以赴抓好政策落实,优化办事流程,最大程度释放红利。

一方面,持续深入实施“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专项行动,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布局用工对接服务为核心,落实“专员专岗”用工服务制度,深度挖掘优质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险“缓”“降”“返”政策,充分运用“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方式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另一方面,全力推进“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工作相融合,注重发挥东北地区协作吸引力,立足重大产业布局征集更多优质市场化就业岗位。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拓展计划,落实“三支一扶”等专项基层就业计划,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第三方面,坚持以培训促就业的工作导向,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必需等环节集聚。要把就业成功率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首要条件,探索推动“小班次”灵活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着重强化培训的效果评估,对培训机构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重点提升高校毕业生等初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深入推动“工学一体化”“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转换专业培训,在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与就业的有效过渡衔接。

第四方面,聚焦整合资源重投入,着力发挥创业政策带动就业的正向刺激作用。围绕金融、场地、培训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完备和优质的要素支持,其中提供重点项目申报、政府补贴申领、融资对接支持、创业指导、项目路演等服务,高质量开展好创业带头人培育工作,推动创业数量质量双提升。第五方面,我省还将深度发掘并积极推广复制沈阳市“舒心就业”等经验做法,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向社区、乡村基层延伸,推动建立更多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第六方面,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逐步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工伤预防保障。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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