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监护人)关于暑期防溺水的一封信

2024-08-04 19:27:00 - 昆明信息港

致学生家长(监护人)关于暑期防溺水的一封信

夏日炎炎

戏水消暑的身影络绎不绝

然而,风险正悄悄逼近......

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为了孩子能度过一个

安全愉快的暑假

这封来自警察蜀黍的信

请广大家长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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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暑假期间,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此时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时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广大家长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承担起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警方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野外水域有“圈套”,家长、孩子要远离

和孩子一起熟知防溺水相关要求,教育孩子不去河、湖、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危险水域游玩。野外景色虽美,但生命安全更重要。

(一)岸边土地长期被水浸泡,非常湿滑,且常长有青苔,踩上去易滑入水中;

(二)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底泥松软,一旦陷入难以挣脱;

(三)水下环境复杂,可能长有水草等植物,一旦被缠住,很难脱身;

(四)水体表面看似平缓或静止,但水下却暗流涌动或有漩涡,很容易把人卷走;

(五)水面和水下温差较大,极易造成游泳者腿部抽筋,从而发生危险;

(六)野外人烟稀少,发生意外很难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

二、避免孩子长时间脱离家长监管,需确保“四知”

(一)知道孩子的去向;

(二)知道孩子的同伴;

(三)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四)知道孩子回家的时间。

三、请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熟悉水性却擅自下水施救。

四、提醒孩子“四个牢记”

(一)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二)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三)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四)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五、告诉孩子正确的营救方式

(一)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大声呼叫,寻求成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二)禁止盲目施救,如下水救援、手拉手组成“人链”等方式,都具有极大安全隐患。

请您认真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关注警方发布的预警通知和温馨提示,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不冒险涉水,为孩子做好榜样。

公安民警就在您的身边,守护安全,为您服务!让我们携手共护、共育、共管,全力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

昆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致学生家长(监护人)关于暑期防溺水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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