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9-04 02:16:0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8)。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53元/股(含),自2024年5月3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3年11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均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次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9月3日,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的要求。截至2024年9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15,60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最高成交价为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25,318.9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总经理王长城先生于2024年3月12日和2024年3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800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5,60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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