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孔子首倡的教育梦

2024-09-04 05:36:51 - 北京日报

路鹃朱旭颖

秋风轻拂,新的学年开始了。清晨,“小豆包”们肩背书包,步伐轻快地上学堂。说起义务教育,很多人都以为是近代才有的,殊不知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义务教育的思想,在新中国终于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

义务教育 孔子首倡的教育梦

2023年9月1日,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小学,学生们在操场上抛球迎接开学。

“有教无类”播下义务教育种子

义务教育 孔子首倡的教育梦

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是最早的义务教育思想。图为山东省济宁孔子博物馆孔子观明堂雕塑,孔子和子路、子贡、颜回谈论求学的志向。

早在周朝初建之时,周公就推行了一种由国家提供免费教学的“义务教育”,但面对的不是普通百姓,而是特定的士阶层,当时士属于贵族的最下层。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周朝的封建秩序渐告解体,士阶层也有人不得不外出谋生,过起“庶人”的生活。与此同时,庶人也有机会跻身于士的行列,双方开始互相流通,士阶层逐渐成为“民”的阶层,位列士、农、工、商“四民”制度中的最上层。这一时期,还是只有士阶层才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教学的内容涵盖礼、乐、射、御、书、数六种基本技能,即“六艺”,旨在培养士阶层的知识和技能,以使他们能更好地为国家服务,成为未来的政府官员或军队将领。当然,那个时期也有例外。比如《左传·襄公二十年》中记载,鲁襄公在位期间,不论是王子还是平民百姓,不分贵贱,都能接受教育。

春秋末期,孔子开创了一种新的教育模式——“私学”,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接受教育的限制,并强调“有教无类”,也就是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应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可以说在2500年前,孔子就有了“义务教育”的理想并积极践行,但当时只能惠及他的3000名弟子,并不能在官学中推广。《论语·述儿》中记载:“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意思是“只要自愿拿着十条干肉为拜师礼见我的人,我从来没有不给他教诲的”。对于家境贫寒者,若拿不出十条干肉,稍作表示即可,突出一个“礼”字。在家徒四壁的颜回手执薄礼与衣着华丽的富家子弟子贡共行拜师礼时,遭到子贡的讥讽,颜回泰然自若地说:“老师不规定拜师礼的厚薄,大概就为了让你我这样的人都能拿得出来吧。”

汉代的皇帝开始重视官学的建设和教育的普及。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在长安建立高等学府“太学”,学生被称为“博士弟子”。最初的太学规模较小,仅有“博士弟子”五十名。随着时间的推移,太学的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王莽辅政期间,他在长安城南兴建辟雍、明堂等教学场所,并为学者建设住宅区,所招学生被称为太学生,人数达到一万余人。太学生既有中央政府直接遴选的“博士弟子”,也有地方推荐、中央政府审核确定的“如弟子”。“博士弟子”享受免除徭役、赋税的待遇,以及一定的经济补贴,“如弟子”就需要自给自足了。这些太学生中,除了官宦子弟,出身贫寒但学有所成的学子也不在少数。西汉时期官拜宰相的匡衡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他的家族世代务农,家境贫寒。小时候,为了读书,他在自家墙壁上凿开一个小洞,利用邻居家的灯光来读书,这就是著名的“凿壁偷光”的故事。

隋唐时期,官学教育制度已较为完备。隋文帝在位时,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学。另外,中央设有国子寺,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教育的机构和官员。唐朝继续沿袭并发展了隋朝的教育体系,在中央官学中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学,主要学习儒家经典。学生在学期间一律享受公费教育,包括衣服、膳食都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支付,但是,“六学”各有不同的入学要求和严格的等级限制。其中,国子学和太学的学生必须是文武三品以上和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而四门学除了招收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外,还招收八品以下官吏子弟和庶民中的优秀人才。此外,律学、书学、算学等专科性质的学校,面向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孙及庶民。地方官学的学生主要是下级官吏和中小地主的子弟,毕业后可以升入中央官学继续学习,或者参加科举考试。

宋代免费学校“义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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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文抑武”的宋代,教育事业被空前重视。宋太祖赵匡胤曾留下遗训,强调“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之人”。宋代的教育体系分为官办学校和私立学校两大类,前者包括县学、州学、府学以及最高学府国子监,后者则由私塾、村学及书院组成,发挥补充和普及的作用。这为学子们提供了相对较多的教育机会,官宦家庭、富裕农民、商人家庭以及寒门的子弟都有机会上学。为了支持教育,中央政府不仅颁布法令,免除偏远地区学子进京赶考的费用,还定期发放钱粮,为学子提供学费和食宿的补助。

此外,中央政府还大力推动“贡士庄”的建设。贡士庄是一种慈善机构,其所有经营收入和慈善捐款都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学子,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为了帮助进京赶考的学生和落榜生复习,中央政府还设立了“广文馆”,提供费用低廉的补习服务。皇帝甚至不时派遣官员前往广文馆,督查办学质量的好坏。

同时,府学和县学等地方教育机构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推行“学田制”,即通过置办学田,将土地的租金收入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营和对贫困学子的资助。这样,学子们不仅获得了必要的教学材料,如笔墨纸砚和书籍,学校还通过学田的收益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支持。

历史上著名的义学,又称“义塾”,也产生于北宋时期,是由名相范仲淹倡导建立的一种免费学校,学生年龄通常在6至11岁。当时,江苏省苏州市平天山的“范式义塾”非常有名;宋代学者石渥、石待旦也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创建了石溪义塾;宋真宗天禧年间,湖南湘阴人邓咸“创义学于县南,以训族子弟及四方游学”。这类学校,有一些是由官员、地主出资在家乡开办;也有的是在家族祠堂设址,以地租或私人捐款为经济来源,意在为那些家境贫寒、难以承担教育费用的儿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

元代的教育形式基本延续了宋代,官学以国子学、国子监为主,其中,国子学旨在培养知书达礼的士人,入学的多是贵族和高官的子弟。官学还有地方官学,主要招收读书人子弟及民间才俊。私学则形式多样,包括书院、义塾、家塾、家学等,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提供了教育资源。

明代实行多项政策支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以致力于培养文官阶层。首先,实施“廪膳生”制度,即由国家为学校学生提供膳食和生活费用。比如,国子监就执行严格的廪膳制度,以确保学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实行“优免”制度,这项政策免除了国家征召在校学生服兵役和差役,从而能够让学子更专注于学业。《大明会典》清晰地记录了关于免除生员(即在校学生)兵役和差役的规定。

明代还鼓励地方官员和士绅捐资助学,建立义学和社学,为贫困生提供学习机会。社学主要设在小城镇和乡村地区,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对其进行初步的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教育。这些学校通常不收取学费,还会提供书籍和文具等学习用品。《明史》中记载了许多地方官员和士绅捐资助学的例子。另外,明代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政府要求各府、州、县都要建立社学,并规定十五岁以下幼童必须进入社学读书,且社学招生不分贵贱贫富。这一做法,与现代义务教育制度中的强制性和普及性有异曲同工之妙。

清代早期的官方教育由清政府设立和管理,包括地方学堂和中央学堂,如太学、国子监等,主要由政府资助;民间教育则由私塾、族学和书馆等组成,其教育对象主要也是士人子弟和富户人家子弟。清代还设有宗学、觉罗学、旗学、俄罗斯学等特色学科,这些学科主要招收满族和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贵族子弟,由国家发放学费。这一时期,义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康熙四十一年,明确“定义学小学之制”;康熙五十一年,“令各省府州县多立义学,聚集孤寒,延师教读”,体现了清代对于教育普及和弱势群体教育的重视。在清代,仅杭州府治所在地就有宗文义塾、元善义塾、辅仁义塾等多所义塾。

清代萌芽现代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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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在山西省山阴县明义初等小学,学生们利用课间两分钟时间做体操。

20世纪初,在西方义务教育理念的影响下,清政府草拟相关文件时首次使用了“义务教育”和“强迫教育”等词语。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向全国推广的学校教育体系。在后来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中,还将女子教育纳入其中。这一举措打破了上千年传统教育中对女子受教育权的限制,为女性接受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1904年,清政府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首次正式提出“义务教育”这一概念。当时,清政府在《学务纲要》中明确指出:“初等小学堂为养正始基,各国均认为国家之义务教育。”章程还提出:“此项学堂,国家不收学费,以示国民教育国家认为义务之本意。”这表明当时的清政府已经意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并试图通过免除学费来体现教育的义务性质和国家对国民教育的重视。到了1911年,清政府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的计划。同年7月至8月,清政府学部审议并通过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该章程明确规定了四年义务教育的期限,并提出了实施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然而,由于当时政治腐败、经济落后,清政府无力将这一美好愿景变成现实,普及义务教育成了一句空话。

中华民国成立后,临时政府教育部1912年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又称“壬子学制”),明确规定了四年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1937年,政府教育部进一步颁布了《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一时期的义务教育更强调“强制”性质。到了1940年4月,政府教育部制定了《国民教育实施纲要》,将国民教育明确划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教育两部分,并规定两者同时实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义务教育的内涵,但因为战争,效果也不甚理想。

新中国实现义务教育全面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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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7日,安徽省岳西县大山深处的学校,上音乐课有了电子黑板。

新中国刚成立时,在中国5.5亿人口中,文盲占80%,农村的文盲率更是高达95%以上,有的甚至十里八乡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此时,文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大因素。为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大规模的“扫盲运动”。这场运动始于1952年,通过组织夜校、识字班等形式,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工人参与学习。当时,人们对于这一运动的热情非常高涨,纷纷积极参加。各级政府还派遣教师深入农村和工厂,教授基础的读写算术技能,并鼓励群众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从1949年到1969年,我国成功扫除了1亿文盲,显著降低了文盲率。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为义务教育的普及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亿万学龄儿童提供了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相对于我国古代的“义务教育”,新时代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真正实现了“有教无类”的教育普及和教育公平。随后,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程,大力推动义务教育的普及与提升。进入21世纪,“两基”目标圆满达成。

如今,我国义务教育已全面普及,并在持续推进素质教育方面不断探索与创新,以促进教育模式的多样化。比如高校实验室向中小学开放,艺术机构进课堂,智慧教育平台共享等。这种多元化的教育体系,充分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创新的热情,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古代教育

古时的扫盲班“冬学堂”

在古代中国,“冬学堂”是一种独特的季节性教育实践,又称“扫盲班”,具体产生时间已不可考,但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对于穷人来说,家里的几亩地是一家人的生计所在。在春播、夏耕、秋收的农忙时节,他们忙得不可开交,孩子虽小,也能帮点忙。只有当冬天来临,农事活动逐渐减少,孩子们才有空去接触文字、学习知识。

这种教育形式通常由地方上的知识分子,如士绅、退休官员或博学的长者来主持。冬学堂不只限于儿童,成年人也可以参加,这使得它成为一种普及性的教育活动。冬学堂的课程一般从立冬开始,一直持续到腊月十五,这段时间虽然短暂,却意义深远。人们可以在这里学到基础的传统文化及读写算术等知识,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通过在冬学堂就读,很多穷人摆脱了文盲的标签。

西学探究

现代义务教育源起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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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刻画展现的19世纪德国东部地区文德的学校教育。

现代义务教育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德国,其理念最早由16世纪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提出。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颁布的学校法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义务教育法令,要求家长必须将6至12岁的子女送到学校接受教育。进入19世纪,德国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英国、法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大多在19世纪70年代后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其中,德国实行的是12年的义务教育制度,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上学,残障儿童则上为他们开设的特殊学校,并进行职业培训。公立中小学不仅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部分课本、文具等。小学一律实行四年制,到小学毕业时,将根据孩子多年的学习情况来决定进入什么样的中学。德国的中等教育并无初中高中之分,而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进行分流。

本版供图:视觉中国、北京日报图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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