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楠:赋能聚力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09-04 16:19:47 - 消息动态

赋能聚力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

苏 楠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以“建好、管好、用好、服务好”社会组织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一个引领”,把牢发展方向

党建引领是一切工作的基石,品牌创建可以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济南市民政局通过打造“泉社彤行”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引领全市社会组织凝神聚力、共促发展。

济南市民政局设计社会组织专属品牌标识和系列衍生产品,明确使用范围、场景和方法,塑造立体品牌形象。同时,由局党组总体谋划,社管局统筹推进,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实施,注重齐推并进,要求市、县(区)、社会组织统一使用专属品牌标识。

济南市民政局还加强品牌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动画、宣传片等,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品牌形象;持续擦亮品牌,创新建立党建工作站、行业党委、社会组织党校,在省内首批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镇全覆盖,并出台省内首个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指引,引导县(区)、市管社会组织打造特色党建品牌24个。

夯实“两项基础”,提升发展实力

济南市民政局通过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推动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双提升,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夯基聚力。

苦练内功,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济南市民政局开展了“基本业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学政策、强调研、抓服务,推动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形成“高标准定位、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的工作作风。

兼修外功,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实施社会组织政治建设、法人治理、工作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党校泉城讲”“千家进万户,上门送服务”等活动,2家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6家社会组织获评“全省标杆社会组织”,13家社会组织获评“全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彩社会组织”,33家服务平台获评“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

创新“三种方式”,激发发展潜力

济南市民政局因地制宜、因时施策、因势利导,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发展量质并进。

创新推出“三位一体”监管方式。出台《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济南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济南市社会组织日常积分管理制度》等,综合运用评估激励、信用管理、积分管理三种方式,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质效。

创新推出“政府+社会”监管方式。建立“局长跑协会”制度,上门送政策、问需求、听意见,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开展“社会组织联络员”社工项目,联络社会组织2600余次,解决问题300余个。

创新推出互联互通数字化监管方式。研发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和“泉社彤行”应用程序,涵盖社会组织信息上报、任务管理、综合办公等多项功能,实现多层级用户同时登录,推动社会组织监管更加便捷高效。

强化“四个联动”,凝聚发展合力

目前,济南市注册社会组织6388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9万家,量大面广。市民政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联动,确保社会组织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强化党建与业务联动。落实党建与业务“六个同步”,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262人次,指导各党建工作站(行业党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期。

强化监管与审批联动。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重要事项会商制度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函询制度,开展“党建共融、审管互动、高效协同”共建活动,确保审批与监管不脱节。

强化监管部门联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资金监管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效能。

强化自身建设与服务大局联动。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省会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引的若干措施(试行)》,出台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会建设20条措施,实施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专项行动。3年来,引导社会组织为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捐赠物资2.2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3万余个。

实行“五式管理”,增强发展质效

济南市民政局坚持多管齐下,织密织牢管理网,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加强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监管,强化社会组织年报、换届等日常监管,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年报率连年达到95%以上。

实行专项管理。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等专项整治行动,约谈、走访市管社会组织200余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61家,撤销登记66家。

实行常态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62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71家,建立社会组织投诉接访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实行引导管理。每年,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对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培育对象给予支持资金5万元,对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分别奖励1万—3万元。

实行一体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社区社会组织+‘一老一小’”“社区社会组织+地名文化”等工作机制,统筹民政整体力量,推动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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