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分行、福建省分行、贵州省分行、青海省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做法摘编

2024-09-04 21:02:15 - 成方三十二公众号

黑龙江省分行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同向发力,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一是以正面引导为“镜”,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感染力”。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将遵规守纪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广泛宣传报道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牢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鲜明导向。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邀请老党员分享严守纪律、依规履职的光荣传统和宝贵经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以反面警示为“戒”,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发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所涉条款和警示教训。举办“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的纪律建设陈列展、廉政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庭审,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矩的理解和认识。

福建省分行注重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形成自觉守住底线、绝不触碰红线的高度自觉。一是加强以案释纪。召开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辖内典型案例,结合忏悔反思材料和纪法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强化以案说责。举办学习分享会,全辖10名党员代表围绕不同领域的14个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的理解、对廉政风险的警醒、对违纪违法后果的认识。三是注重以案促改。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相关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修订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关键岗位内控管理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信号。

贵州省分行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现场督导。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赴重要履职部门和市州分行开展专项督导,通过讲授纪律党课,召开工作部署会、座谈交流会等,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在重点领域落实落细,取得成效。二是聚焦重点人群,开展警示教育。梳理剖析涉及“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离退休干部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汇编形成《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前往廉政教育基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和纪律底线。三是围绕重点环节,抓好党纪培训。将纪律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等17个培训班次,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青海省分行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督实导,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一是党委班子以上率下。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建工作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研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赴联系行和联系党支部调研、讲授专题党课、列席旁听市州分行中心组学习,实地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工作专班精准调度。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市州分行开展现场调研,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压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督导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发布重点工作提示,督促抓好规定动作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复盘总结。在全辖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对标对表5个方面23项排查要点,采取“一对一”提醒的方式,指导相关单位优化计划安排,明确改进方向,并重点抓好跟进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抓重点、重养成、强督导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将《条例》纳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党校主体班等16个班次,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专项活动,召开以案为鉴座谈会,开展“案—纪—法”警示课堂,推动干部职工全面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事迹宣传活动,树牢忠于职守、严格自律的正面导向。开展“家风助廉”系列活动,向党员、干部发放“廉政家书”。抓好重要节点廉洁提醒,及时转发典型案例通报。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和成果转化。班子成员通过下沉联系行、党支部联系点调研、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等,强化对党纪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推动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开展“为基层减负情况”专题调研,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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