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中国的“院落”

2024-10-14 02:45:41 - 媒体滚动

转自:人民政协报

漫谈中国的“院落”

如果说,中国人如何处理房屋与山水和自然的关系,从建筑学的基础理念来看主要和建筑地形学有关,那么,中国人如何在城市中处理大型公共建筑、住宅房屋与人的关系、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主要就是建筑类型学的问题。

建筑的类型如同语言,是长期约定俗成的产物,是那种不管社会如何变迁仍然能够长期保持不变的空间构成模式,是构成一种文化认同的基底的东西。

2001年,中国青年建筑师第一次在欧洲做展览,是在柏林的一个著名建筑画廊,当时一个关心中国建筑的德国观众的评论让我难以忘怀,其大概意思是中国青年建筑师已经做得很好,作品和欧洲同龄建筑师的水平完全一样,但作品背后的空间类型还需要有自己的理论支撑。

如果要在全国城市中存世的传统建筑中选择代表性的类型案例,在大型公共建筑类的殿宇寺观中,故宫就是一个很好的样本。而就一般民用房屋,以住宅为主体,围绕着故宫的北京胡同正是合适的匹配样本,在整个中国具有普遍性。

按照西方建筑话语体系,看一座建筑,最基本的是要分析立面、平面和剖面,也就是行话所说的“平立剖”三个视角,这是一套完全西方的思维。用这套思维来看故宫建筑,如果从整体建筑的外立面来看,故宫就是一道墙,完全不在西方的话语体系里,它是一道没有尽头的墙,墙中间开个门,这种形态与西方的建筑概念完全不同。中国的房子,无论南北东西,超越功能分类,根本上都是一个有特殊秩序的院子。一个建筑对中国人来说,从来不只是一个建筑,而是一个小世界。故宫就是一个世界,就是这么一个大院子。它不是一个单独的形体站在路边,而是一个“范围”,不能站在马路边就给看完了。如果看平面,会发现它的每一个房间、每一个室内空间其实是空的,若画成剖面图,也都极其简单。把故宫里的每一个单独的房屋连起来看,作为一个整体看,它的复杂性才能体现出来。所以这样去看的话,作为审美判断依据的西方话语体系就完全失效了。

那么,如何从一种中国自己的建筑学观念去理解和体会故宫的美呢?其实可以借鉴中国山水画里的“三远法”。如果说中国建筑审美的最高境界是与山水唱和之美,那么,“三远法”就一定也适用于建筑群的构成与审美。

第一远是“平远”,就是一种低平视角的俯瞰。它看的就是格局,而人进入其中,体验到的就是空间层次,中国古建筑审美的核心就是层次。故宫一层一层的空间,和周围的树木、和远山融为一体,那也是中国人的宇宙观,即人和自然环境、和天地宇宙产生什么样的关系。

第二远是“深远”,就是因为曲折进入体会到的深度,山水画里叫深远法,让人在绕来绕去的路线中,对建筑产生丰富的体会。这是一种基本的哲学思想,是我们对世界结构的认知。建筑是带有观念性和思想性的一门艺术。

第三远是“高远”,在一个不大的空间里怎么实现建筑的高大,我们常说的“开门见山”,就是高远法的一种运用。故宫是通过院墙和建筑的关系来控制节奏,比如穿过一个门,突然感觉看到一个很大的建筑。中国建筑通过这种有意识的视线控制让人产生雄浑旷达的感觉。

老百姓住的四合院实际上是与故宫在空间类型上同构的,区别在于尺度。这种空间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密度,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居住稠密。这种院落系统保证了高密度居住下社会关系的和谐组织,并保证了相当高的居住质量、社区构成和环境质量。这对于现代住宅小区的构建,无疑是重要的启示。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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