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与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4-10-14 09:19:29 - 重庆晚报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庆Y23230059-12、重庆Y23230059-1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由此转化的其它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债权行债务人担保人本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隆鑫玫瑰酒店有限公司510,555,824.74

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爱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澜天湖地产有限公司

重庆隆鑫巫峡地产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高晓东

钟梅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美竹女士联系电话:023-70706933

住所地: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8号三层、四层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7月21日贷款本金余额(截至该日期欠付利息及法律费用一并转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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