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东星酒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黄酒,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00元
2023-11-14 17:55:14 - 酒业内参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13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绍兴市东星酒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黄酒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绍兴市东星酒厂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黄酒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7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鲤城区享杰超市销售的花雕酒(黄酒)(样品标称生产者名称:绍兴市东星酒厂,商标:随园冠厨和图形,生产日期:2022-12-01,规格型号:500ml/瓶,酒精度:13%vol)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黄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绍越市监罚字〔2023〕578号”的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66.5元;2、罚款68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罚字〔2023〕578号)
责任编辑:梁斌SF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