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人“变身”护渔志愿者

2024-11-14 07:38:54 - 检察日报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自愿当起村河道护渔志愿者,向周围群众普及禁渔政策。”近日,陕西省宁强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回访时,当事人邓某说。

今年5月,邓某等人相约来到金溪河水域,使用电瓶等工具非法捕捞少许渔获物,后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6月3日,该案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经调查,检察官发现邓某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积极主动购买鱼苗增殖放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且捕捞量较少,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经综合研判,该院决定对邓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邓某作不起诉处理。随后,该院依法对邓某作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该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切实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常态化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宣传,为守护宁强碧水蓝天贡献检察力量。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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