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拟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严禁以陈顶新、压级压价等行为

2022-02-14 10:59:42 - 媒体滚动

中工网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2月14日,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严禁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多扣水杂、压级压价等行为。二是完善粮食验收检验制度。三是完善粮食在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减少运输损耗。四是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五是强化信息化建设。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一是规范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二是因地制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三是建立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梳理了对粮食和储备部门、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进行了细化,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gljzlc@126.com,传真:010-68979606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国家发改委拟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严禁以陈顶新、压级压价等行为

相关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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