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苏州金近幕墙有限公司被罚

2023-02-14 11:01:1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苏州金近幕墙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07第005号)。

信息显示,苏州金近幕墙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金近幕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苏州金近幕墙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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