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发的“520”“1314”红包,分手后能要回吗?法院这样判

2023-02-14 23:15:05 - 南宁晚报

情侣为增进感情,会在节日互赠礼物或通过转账、发红包方式表达爱意。那么,发出的红包还能要求对方返还吗?市民吴先生在恋爱期间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甘女士“520”“1314”等包含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4年共计63485.43元,分手后他诉到法院要求甘女士返还。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情侣分手后要求返还微信红包的赠与纠纷案件。

吴先生与甘女士自2016年起确认恋爱关系,热恋期间,每逢节日、纪念日之类,吴先生会不定期向甘女士发红包表达爱意。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终止恋爱关系。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吴先生向甘女士转款共计63485.43元,其间甘女士亦向吴先生转款共计19367.88元。吴先生转给甘女士的款项并未备注款项用途,且多笔转款金额系“520”“1314”等包含特殊含义的数字。

吴先生认为,在恋爱期间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甘女士的红包,系因以结婚为前提的转款赠与,现因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故起诉到法院要求甘女士返还。

法院认为,吴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向甘女士的转款达成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的合意,且多笔转款金额系“520”“1314”等包含特殊含义的数字,可视为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为培养、促进双方感情的方式。其主张双方成立附条件赠与,因结婚不成要求被告返还款项的理据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吴先生所诉要求甘女士返还的金额,除去包含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剩余的15000元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驳回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情侣分手时,恋爱期间给对方的大额转款能否索回?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联络感情或表达爱意互赠小礼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实属正常,一般认定为赠与,但如果是大额转款,如果未明确是赠与,或者明确是借贷,则可凭借转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主张返还。同时也提醒恋爱中的情侣,在向对方转款时应保存好转款凭证或签订借条等,以便日后追回。

恋爱时情侣间在特殊节日互发的红包或转账,分手时可否要求对方返还?

特殊节日:如情人节、七夕节、“520”等特定时间、特定节日的红包转账会被认定为赠与。

特殊金额:转账金额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或具有纪念意义的转账,一般认定为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赠与,可不予返还。

特别的话语:转账红包带有情人节快乐、七夕快乐等带有特殊祝福语的,可能会认定为赠与。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郑芳通讯员张蓝萍

编辑|徐雪凝

校对|韦梅芬

审核|周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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