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档、有质量: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12月14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五方面的措施,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保险机构落实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档、有质量。
五方面措施涵盖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积极稳妥做好线下金融服务、大力推广使用线上金融服务、加强员工管理引导和关心关爱、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等。
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方面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新十条有关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要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实施更加科学精准、有序有效的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和机构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积极稳妥做好线下金融服务方面提出,要结合实际分类制定一线网点营业方案,在确保员工和客户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能开尽开”原则,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非高风险区营业网点不得无故停业,不得设置到岗率上限。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要求,做好室内场所、自助设备的通风消杀。要为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等候时长、降低感染几率。
“要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全力做好医疗卫生、物流保供、服务消费等行业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通知》要求。
大力推广使用线上金融服务方面提出,要积极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无接触”方式办理业务。畅通线上渠道,为客户提供7*24小时便捷、高效、稳定的金融服务。要结合疫情期间客户特殊需求,丰富创新线上业务品种,提升服务体验。要细化完善业务连续性预案,做好网络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和备份,确保线上服务不间断。要保障客服热线和线上投诉渠道畅通,缩短线上人工服务转接等待时长,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此外,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提出,要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办公室、运营管理、支付结算、金融市场等核心中后台部门和关键岗位正常运转,有条件的可采取驻守、轮岗等工作模式。要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因疫情影响等因素造成营业网点暂停营业的,按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通知》发布之前,重庆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已先后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支持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
重庆银保监局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满足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对于制造业、交通运输、外资外贸、生活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服务重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
例如,制造业方面,要求持续细化全市重点产业链图谱,创新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广银保综合服务试点,沿链增加融资服务和保险服务供给,支持上下游协同复工、尽快满产增产。完善链主企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白名单,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用好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推广知识价值、科创价值贷款和科技保险,提高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和保险保障水平。
全面支持提振消费方面,要求提升消费信贷获得便利性、推动消费需求有效释放,具体通过研发投放差异化消费金融产品,在客户授权下通过银行流水等数据为客户精准画像,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产品管理主动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引导合理借贷、理性消费。鼓励按照能减则减能让则让原则,最大限度降低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支持消费复苏等。
北京银保监局科学统筹网点复业计划,提高人员到岗率,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做到“愿复尽复”“能复尽复”。前瞻性做好自身防疫物资等资源统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坚决保障防疫相关领域金融需求方面,对于与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直接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物流保供、服务消费等行业企业,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对北京市医疗卫生和医药物资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主动性,做好政策宣传,严禁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快开发涵盖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员工医疗等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振复工复产信心。
此外,重庆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上述文件均提出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投放。
重庆银保监局要求支持房地产建筑业复工交楼。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进以保函置换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存量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服务全市重点基建项目。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保函和保证保险产品,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统筹:马春园)
(作者:李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