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以下简称“本期”)对外增加担保金额24,890.00万元,减少担保金额9,750.00万元,本期新增担保净额为15,140.00万元,被担保人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子公司及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0,816.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79%。
●本期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期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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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对子公司增加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金额9,790.00万元,减少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金额9,750.00万元,本期新增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净额为40.00万元。
(2)福建小凤鲜禽业有限公司担保方持股比例: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持股30%;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持股21%;罗国富持股20.57%。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和2024年11月28日向福清市汇融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龙岩永定冠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泉州正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福清祥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等提供业务合同履约连带保证责任,合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1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向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情况。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宁县融鑫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宁融鑫”)与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法巴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其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江苏法巴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8,000万元。同时,公司与江苏法巴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承租人武宁融鑫履行相应义务向出租人江苏法巴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江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金合同》,公司以缴存的保证金金额为限为下游客户向华润银行江门分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合计担保的最高保证金金额为2,000万元。
(二)实际担保余额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6,52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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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797.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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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9,178.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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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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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提供担保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11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7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含增加)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
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亿元。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25日、10月16日、11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41、2024-042、2024-043、2024-061、2024-107、2024-113)。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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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0,816.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79%。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46,52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8%;(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4,79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9,17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0%;(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鳗鱼出池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11月鳗鱼出池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4年11月鳗鱼出池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鳗鱼出池约1,664.35吨,其中外销约1,426.81吨,自用约237.54吨,本月鳗鱼出池规格主要在1P~4P之间,销售价格区间为5.7万元/吨~9.3万元/吨。
2024年4~11月,公司鳗鱼累计出池约12,706.59吨,其中外销约9,731.74吨,自用约2,974.85吨,出池规格主要在1P~5P之间,销售价格区间为5.2万元/吨~10.7万元/吨。
说明:鳗鱼出池规格一般以每公斤的P数(尾数)为区分。
上述出池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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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其他说明
本次披露的2024年11月鳗鱼出池情况相关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鳗鱼养殖业务生产经营概况,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46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占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或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就开展期货期权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认可。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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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6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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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余干县鳗和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7MA386DCG51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古埠镇纪庄坪
法定代表人:林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水产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力、江小勇。
2、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EF1B7J
成立时间:2018年1月4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水北镇大漠村石窟38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淡水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刘宝荣、郑钟桑。
3、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2WPXT4N
成立时间:2019年6月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田源乡田口村99幢
法定代表人:吴开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开铨、刘玉平、刘宝荣。
4、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3589560739E
成立时间:2012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畜牧兽医水产局办公楼七楼
法定代表人:林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内陆水生动植物养殖、销售;农畜产品、水产品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力、李光亮。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郑坤、林家兴因届满卸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或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关联法人相关情形的,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余干县鳗和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林力系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林家兴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余干县鳗和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刘宝荣系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郑坤之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吴开铨系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郑坤子女配偶的父亲,刘宝荣系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郑坤之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林力系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林家兴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支付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余干县鳗和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销售产品和商品等相关业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化定价方式合理协商确定。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系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2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在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涉及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前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内控制度保障: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3、交易对手管理:公司将严格筛选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并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
4、加强风险研判: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境外政治、经济及法律等风险研判,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定期审查汇报:公司审计中心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涉及外币结算,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风险,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规避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菜粕、大豆、玉米、豆油、强麦、鸡蛋等品种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场外期权合约。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库存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占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菜粕、大豆、玉米、豆油、强麦、鸡蛋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原材料和产品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场外期权合约。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等工具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严控资金规模: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及权利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内控制度保障: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
4、强化团队建设:公司已成立期信部,持续加强团队专业化建设,不断细化交易管理办法,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避免操作风险事故发生。公司按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分析、决策、交易、风控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5、加强监督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旨在借助期货市场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或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就开展期货期权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针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较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4-13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