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2证券简称:海泰发展公告编号:2024-035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信永中和及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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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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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张鸣于2020年、2021年作为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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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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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辛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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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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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审议,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认真审核了立信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82证券简称:海泰发展公告编号:2024-03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收储BPO基地B7-B9地块土地的议案》,同意将BPO基地B7-B9地块收储,土地综合补偿费用为85,128,987元。详见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土地综合补偿费用4,256.45万元,截至披露日,上述土地综合补偿费用已全部到账。经测算,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851.29万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82证券简称:海泰发展公告编号:2024-034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
董事会认为,立信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执业资质,团队强大,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需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82证券简称:海泰发展公告编号:2024-036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三层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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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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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公司证券合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三层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00384
电话:022一85689891
传真:022一85689889
联系人:梁晨、葛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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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