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印发

2024-12-14 09:03:27 - 海西晨报

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多举措聚焦相关行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真金白银”助力厦门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同时,也是我市多举措推动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繁荣发展的明确信号,将为厦门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奠定基础、增添动力。

《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印发

供应链

■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

■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

《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管理水平。

一方面,对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和示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支持供应链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这将有助于推动现代供应链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赋能,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同时,对企业参加供应链培训费用给予补助,且支持供应链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供应链竞争力,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

零售

■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开设直营门店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我市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管理办法》明确,对于年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在厦新设的直营门店,每新设一家奖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200万元。

《管理办法》还鼓励开展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对各区举办的项目进行评审,扶持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优先支持汽车促销活动等,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同时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我市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创建老字号品牌,传承和弘扬厦门传统文化和商业精神。

餐饮

■促进闽菜发展创新,多维度分档奖励餐饮企业,最高可奖100万元

■强化餐饮品牌创建,首次获评“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可获奖励

《管理办法》明确,将依据业务实力、发展潜力、促进就业、行业促进等维度对餐饮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激励餐饮企业提升自身实力,促进闽菜发展创新,推动闽菜产业做大做强。

对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年度限上餐饮营业额增幅目标的餐饮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有建设中央厨房的还可叠加奖励,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提升闽菜的市场占有率。

在强化品牌创建方面,我市对成功引进米其林指南在厦门发布年度榜单的社会机构或企业,以及首次获评“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的单位给予奖励,有助于提升厦门餐饮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家政服务

■真金白银支持厦门家政服务行业“领跑”

■在厦的港澳台资家政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管理办法》提出,对于家政员工50人(含)以上的家政企业,给予员工制企业奖励、商业保险补助和体检补助,支持家政企业发展员工制,规范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同时,支持相关协会、机构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对于家政企业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单家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制管理家政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单家企业最高可获30万元补助。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厦港澳台资家政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电商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获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可获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称号,对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运营良好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也给予相应奖励,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商贸数字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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