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又一地发布购房奖补政策

2024-12-14 17:31:24 - 荆州发布

转自:荆州发布

继洪湖、江陵陆续发布

购房奖补政策后

松滋市近日也发布了相关政策

为精准满足购房需求,持续推动松滋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进城居民、教职工、医务人员、多孩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五类人群”实施购房安居奖补政策。“五类人群”在中心城区13个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对应享受面积奖补或资金奖补,奖补政策现场兑现。具体奖补措施如下:

一、进城居民购房奖补

1.补贴对象。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在主城区19个社区以外的居民(主城区19个社区包括:玉岭社区、林园社区、同兴桥社区、青峰山社区、和平社区、石板坡社区、杏花村社区、歇金台社区、谢家渡社区、长安社区、蓝天社区、白云社区、杨家冲社区、划子嘴社区、高成社区、太平桥社区、大桥社区、永兴场社区、丝线潮社区)。

2.奖补时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

3.奖补标准。奖补10平方米/套,不可与其他购房奖补政策叠加。

4.奖补申请。进城居民向楼盘提交申请,由市住建局进行资格认定。

二、教职工购房奖补

1.补贴对象。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离退休教职工,学校(含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在岗1年以上的代课老师(不含工勤人员、外包外聘人员、校外培训机构)。

备注:全市教育系统指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办学校(含幼儿园)。

2.奖补时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

3.奖补标准。教职工的单职工家庭奖补10平方米/套,教职工组成的双职工家庭或教职工与医务人员组成的双职工家庭奖补15平方米/套。教职工奖补可与多孩奖补叠加。

4.奖补申请。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

三、医务人员购房奖补

1.补贴对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离退休职工及现聘用在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不含备案制个体诊所、药店)在职在岗满1年以上的人员(医生、护士、药师、技师和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等,不含工勤人员和第三方外包外聘人员)。

备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指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不含备案制个体诊所、药店)。

2.奖补时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

3.奖补标准。医务人员的单职工家庭奖补10平方米/套,医务人员组成的双职工家庭或医务人员与教职工组成的双职工家庭奖补15平方米/套。医务人员奖补可与多孩奖补叠加。

 4.奖补申请。医务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由市卫健局进行资格认定。

四、多孩家庭购房奖补

1.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限内,松滋市户籍常住居民、外来在松滋市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2.奖补时限。2023年8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

3.奖补标准。二孩家庭每户10平方米/套、三孩家庭每户10平方米/套给予奖补,孩次(以母亲认定)可叠加享受。二孩和三孩叠加奖补每户20平方米/套;教职工、医务人员奖补与多孩奖补可叠加享受,单职工分别与二孩或三孩叠加奖补每户20平方米/套,单职工同时与二孩和三孩叠加奖补每户30平方米/套,双职工分别与二孩或三孩叠加奖补每户25平方米/套,双职工同时与二孩和三孩叠加奖补每户35平方米/套。

4.奖补申请。多孩家庭向楼盘提交申请,由市卫健局进行资格认定。

五、高校毕业生购房奖补

1.补贴对象。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2.奖补时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

3.奖补标准。按3万元/套给予奖补,与其他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行政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享受现行的奖补政策,与其他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4.奖补申请。高校毕业生向楼盘提交申请,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认定。

六、政策解释

本政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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