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花市监处罚〔2023〕147号​

2023-03-14 11:46:3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花市监处罚〔2023〕147号。

关于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花市监处罚〔2023〕14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花市监处罚〔2023〕147号

当事人: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99K7U 

法定代表人:黄日红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大道57号之一部位:606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5日,根据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提供的举报线索,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遂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在阿 里  巴巴(1688.com)批发网公司网店(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男士外用喷剂的详情页中,有“一款能随手把玩的喷剂——把玩!把妹!都把握得住”等文字内容;在产品交悦涨潮水的详情页中,有“女性基本没有喷过水,男性没有享受过被爱液的沐浴”等文字内容;在产品交悦出乳霜详情页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广告用语,违背了公序良俗,一次广告费用36200元。

当事人经营效益不好,累计亏损306236.39元,还有银行贷款200000元至今未还。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2022年10月2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举报平台举报单1份;

证据2、2022年11月15日现场检查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通知书》各1份,《广告图片》30份,《证据提取(复制)单》5份;

证据3、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日红询问笔录1份;  

证据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复印件各1份;

证据5、黄日红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据6、当事人提供的《2021——2022年度的公司利润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合同》各1份;

证据7、当事人提供的《2021——2022年度的公司利润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合同》各1份。

以上证据1-3由执法人员提取,当事人予以签名盖公章确认;证据4由当事人提供,并予以签名盖公章确认。当事人对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没有异议。

本局于2023年2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建议告知书》【穗花市监告字〔2023〕72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当事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在阿 里  巴巴(1688.com)批发网公司网店(广州弘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广告用语,违背了公序良俗,一次广告费用36200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八)项“广告不得含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考虑到当事人经营效益不好,既有亏损又有贷款等实际困难,可予以减轻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消除影响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20000元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地址和电话如下:

花都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电话:020-86884147。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电话:020-85596340。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和电话如下: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电话:020-37890836。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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