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之风”里的浓浓春意——镇巴法院执行局上门向申请人兑付案款
2023-03-14 14:47:58 - 陕西法制网
三月的镇巴,乍暖还寒。但在三元镇红星村何天的家里,当他手中接过镇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送来的14万元执行款时,却感受到了浓浓的春意……
何天(化名)因在施工中发生意外,导致左足六级伤残,右股骨九级伤残,经镇巴法院审理,何天与李平(化名)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由李平向何天给付各项损失合计70余万元。因李平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及时履行首期赔偿款给付义务,何天于2023年2月向镇巴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镇巴法院高度重视这起系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何天的权利,确定了对该案采用强制执行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执行思路,在采取相关执行措施的同时与被执行人多次进行约谈,截至3月8日共执行到位标的款14万元。了解到申请人何天因伤致残、行动不便且又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的实际,执行局经研究决定,由副局长周秦汉带队上门向申请人何天兑付案款,解群众之难。
镇巴县人民法院在今年开展的“三个年”建设活动中,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认真解决老百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郑强
编辑: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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