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2023-03-14 18:00:05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中物研协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各区工作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适应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发展需要,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运行状况和发展轨迹,并进一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持续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快速优质发展。我会决定开展企业综合实力测评工作,并将发布《2023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一、工作内容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01

研究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现状

以物业服务企业填报数据为基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情况、管理规模、服务满意度、品牌影响力、党建工作等指标要素进行综合测评分析,总结企业发展先进经验,反映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撰写并形成《2023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02

发布《2023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其中包括发布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结果(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强及管理、服务特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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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评范围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

1

总部型企业(注册地在武汉),所属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机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计入上报企业;总部型企业(注册地在外地),只能上报所属本地(武汉)分公司相关经营业绩。

2

合资性质的公司,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需要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3

企业管理项目面积应按申报企业所签订的全委托物业服务合同面积为计算依据。非建筑物面积及单一工程服务、单一绿化服务、单一清洁服务、单一秩序维护服务等管理类型不列入管理面积计算。

注:申报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基本条件为2022年经营总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物业服务收入和多种经营收入总和),或项目管理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

三、测评流程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数据采集和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的通知

01

企业申报(4月15日前)

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参评条件,按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应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02

研究测评(4月-5月)

测评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和测评。

03

发布结果(6月下旬)

“2023武汉国际智慧物业博览会”上将现场发布《2023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获评“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强”及管理、服务特色企业将现场参加专场发布会暨表彰盛典上的颁奖仪式,届时多家主流媒体将进行现场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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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

《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数据采集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2.1-2.2,电子版需提供EXCEL版本,纸质版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上报承诺书须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二)

《物业管理项目清单》、《合同储备项目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附件2.3-2.4,电子版需提供EXCEL版本,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三)

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书,提交复印件一份(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书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等内容。审计报告不完整的,测评相关的经营数据不予认可)。

申报材料(四)

企业或项目获得2021年、2022年全国、省、市物业管理相关的表彰证书或文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五)

企业2022年业主满意度调查报告(第三方测评机构外部报告或企业内部满意度调查报告均可),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六)

企业2022年度党建工作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获评武汉市红色物业星级企业或基层党组织示范点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七)

带有企业中文名称的LOGO和四张企业宣传照片(JPG格式不小于500KB,照片名称请注明展示内容),提交电子压缩包。

五、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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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诚信守诺原则

参与单位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并与企业审计报告、有效合同等原始资料和数据吻合。签署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测评资格,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会员诚信档案。

02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市物协确保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对企业发展情况作出客观分析和评价。

03

保密原则

整个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上报数据、审查分数及结果均不外传,如有泄露,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04

免费原则

报告撰写和企业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人以此为由收取费用,申报单位可向市物协进行投诉,经查属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园、王永成

电  话:85499477、85499016 

邮  箱:2480965986@QQ.com

地 址:江岸区高雄路高雄88号写字楼12楼1207室

请各区工作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测评活动,将其作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品牌价值,激励优秀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载体,从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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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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