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未成年驾车被行拘:作出罚款和行拘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2024-03-13 21:08:00 - 红星新闻

3月10日晚,西安科技八路隧道中,一黑色车辆加速超车后并线,同时副驾驶位置打开车门,危及后方车辆。相关视频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该车辆“恶意别车”,涉嫌“危险驾驶”。后经警方查明,事发前后黑色车辆驾驶人未与他人发生争执,无追逐竞驶行为,未发生交通事故。

警方回应未成年驾车被行拘:作出罚款和行拘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据警方通报,驾驶车辆的司机和乘车人都为未成年,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对驾驶人拓某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王某处罚款,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对此有网友产生疑问:“未成年人可以实行行政拘留吗?”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因此该案中,拓某年满14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故公安交管部门对拓某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钟梦哲记者罗梦婕

编辑 张寻责编官莉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