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买人身保险“双录”升级

2022-04-14 07:05:55 - 媒体滚动

6月起买人身保险“双录”升级

□本报记者刘文静通讯员李志军

记者从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根据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消费者在河北省辖内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双录”范围将全面升级。个人投保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都要录音录像,以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人投保一年期以上人身险都要“双录”

根据《通知》,凡是投保人为自然人(即个人消费者),且投保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简称“双录”)的可回溯手段予以记录。其中,投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团体保险的,无需“双录”。

“双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征求投保人同意、证件出示、产品介绍、单证签署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保险销售人员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涉及保险责任、保单权益等重要事项,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广大消费者应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回答问题并确认相关事项,明明白白买保险。

此次“双录”要求适用于在河北省辖内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各类保险机构。

鼓励新技术的运用。保险机构可通过嵌入系统语音、视频等方式向投保人告知保险产品条款等,或在满足相关要求条件下开展远程“双录”。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质检制度,配备与销售岗位独立的质检人员。在规范资料保存和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所有视听资料应保存在省级及以上保险公司和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求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复制,严禁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双录”让保险销售更“保险”

近几年来,河北人身险市场蓬勃发展,保费上升明显,公众的保险意识明显增强。但销售误导的顽疾依然存在,在保险消费投诉中占比较高。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河北银保监局在2017年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印发《河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对“双录”的范围进行了升级。《通知》将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试点开展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2022年6月1日,《通知》正式实施。

《通知》扩大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范围,并进一步细化了对保险销售流程和“双录”用语的要求,增加了新技术手段在可回溯管理中的应用。“在保险销售中,‘双录’起到了威慑作用,为消费者购买保险安上了一道‘安全阀’,让大家买保险更‘保险’了。”保险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此前出台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双录”的视听资料保管期限从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分为两类情况: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0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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