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象学:增强对公共生活的描述精度

2023-04-14 05:00:44 - 北京日报

张凤阳王海洲

政治现象学:增强对公共生活的描述精度

《政治现象学丛书》张凤阳王海洲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

现象学传统的滥觞可溯至康德和黑格尔两大哲学巨擘,他们的“一般现象学”和“精神现象学”为探寻澄清事物本质之道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但是,现象学成为一场哲学运动,是与胡塞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百余年来,现象学的影响力已传至哲学之外,以其特殊的方法论助力诸多学科杜弊清源、开疆拓土,其中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内的葳蕤者有“语言现象学”“现象学美学”“现象学心理学”“历史现象学”和“现象学社会学”等等。与这些学科交叉的硕果相比,“政治现象学”长久以来一直“含苞待放”。胡塞尔在初创时期就敏锐地意识到,建立“一门关于人和人的共同体的理性科学”是现象学的未来任务;德国现象学学会前主席黑尔德(KlausHeld)也强调,设立“一门相应的政治世界及其构造的现象学”乃众望所归。这种来自现象学大师的意见并未有效催生出政治现象学之花,也许有两个主要原因:在主观方面,无论是现象学哲学家还是政治学家,或因忙于各自学科的主流任务而无暇旁顾,或因学科之间差异巨大而临渊兴叹;在客观方面,“政治”无疑是迄今为止人类世界中最难测度的现象类型,对以“澄清”为目标的现象学来说是一个过于复杂的对象。

近年来,在现象学哲学家集中关注政治生活中的伦理状况同时,政治学家们也致力于广泛而深入地反思政治学科的建设。实际上,亚里士多德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曾指出:“我们如果对任何事物,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这不仅是一种具有政治现象学特征的“技术”,更是一种具有政治现象学意味的“思维”。政治现象学的基本追求就可简单归结为两点:一是“补缺”,它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朝向实事本身”的现象学原则,以尽可能恰切地把握对象的种种属性;二是“减负”,它借用和改造“悬搁”“还原”等现象学方法,归置和验证存在于对象内外的种种定见。

政治现象学处理的对象与现象学大相径庭,因此必须对现象学方法论进行一定程度的择取和改造。现象学主要研究人类经验如何在意识中得以呈现,面对的是意识构建的方式和状态;而政治现象学旨在描述、分析和解释人类的政治行为,面对的是丰富、生动的公共生活,要对之进行现象学式的悬搁和还原,难度非常之高。政治现象学方法的构建,除灵活借鉴现象学方法论的精髓和充分尊重政治学研究对象的特性之外,还需考虑到其在政治学领域内的可操作性——对于很多政治学者来说,现象学精深博大、晦涩难懂,似非学科交叉的良伴。但一些现象学家的意见帮助我们打消了这种顾虑,例如索科拉夫斯基(RobertSokolowski)就认为,在使用现象学术语时不必拘泥于经典现象学家们的思考,也不要将这些术语束缚在僵死的文本中。恩布里(LesterEmbree)从另一个角度指出,自称为现象学家的人应该记住“反思性分析”这一方法才是现象学之根,不要被所谓的“文献学”和“辩论癖”这两种“假冒物”所拖累。实际上,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等现代现象学奠基者也曾多次强调,现象学在根本上是一门用于澄清和揭示事物之本质的“方法”。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在政治现象学方法的构建中,应在三方面深虑远议。一是如何将“悬搁”“还原”和“本质直观”等现象学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研究,以增强对公共生活的描述精度;二是如何将现象学的意向性与政治学的实践感紧密结合,以提升对公共生活的质感体验;三是如何将公共生活中的对象置于“周围世界”进行“情境式”查探,以把握其意义建构的内容和方式。

“政治现象学”(politicalphenomenology)有两副面孔:一是现象学哲学领域中对于政治生活之伦理和逻辑的思考,2016年以来西方哲学界在此方面的研究有勃发之势,我们择要编入“政治现象学译丛”中予以介绍。二是政治学领域中借助现象学方法论对政治理论和实践展开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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