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资管|混合估值法简介

2023-04-14 06:31:18 - 中融财富

中融·资管

2023年第25期

总第60期

自去年理财赎回潮以来,为平滑产品波动,已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公募基金推出了混合估值法产品,发行产品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大部分封闭期为1~3年。由于短端资产收益率不断下行,更多机构选择拉长久期获取收益,中长期封闭式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的吸引力逐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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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估值法介绍

混合估值法,即同时使用用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进行计量的产品,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部分资产使用市价法估值。从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来看,对于混合类估值产品,买入的债券资产客观上满足:

(1)债券剩余期限小于产品封闭期;

(2)资产能通过SPPI测试,可以划分为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不满足条件的,划分为市值法计量的资产。

02

混合估值法的优势

对于管理人来说,相较于市值法产品而言,混合估值法的收益更加稳定,波动更小,在市场比较差的环境下,混合估值法表现好于市值法产品,但反之亦然。在管理上,如果管理人对市场判断较为精准,在债券牛市时将大部分资产使用市价法估值,而在熊市时将大部分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可以实现产品的净值的有效提升,在关键时点的考核和排名上将有一定优势,但产品的总体收益率并不因估值方法的改变而改变。在债市调整剧烈的时期,市值法的产品一般净值表现很差,进而触发投资者大量赎回,导致管理人不断低价抛售资产,形成负循环,对产品和市场产生较大冲击。而混合估值法的产品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况,使得产品管理模式更加优化。

对于投资者而言,混合估值法产品兼具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产品的优点,最主要的优点是可以平抑市场波动,使投资者有较好的投资体验。相比于市值法产品,在债市高波动时,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基本不受影响,导致混合估值产品净值波动和回撤幅度较小,体现出较强的“防御属性”。相比于摊余成本法产品,由于配置了部分以交易为目的的资产,混合估值法产品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波段交易,获得资本利得,从而增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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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估值法产品展望

混合估值法产品是在资管新规的严监管要求下,结合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一类产品,有效地防止了纯债类理财产品在市场调整时对投资者的伤害,又符合了监管对产品估值要充分体现资产价值的要求。目前从产品发行量和募集规模上来看都是快速增长的阶段。虽然目前混合估值类产品的接受度还有待提升,监管的态度也有待更加明确,但在当下时点是较优的产品成立思路。

注:本文作者是中融信托资产管理事业部战宇迪,文章代表个人观点,仅用于行业交流,不构成广告、销售邀约和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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