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努尔·白克力案、李金早案的法官沈莹获评为辽宁审判业务专家
4月10日,“辽宁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加强辽宁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审判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辽宁高院开展了第三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评选出36名审判业务专家,并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为审判专家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在辽宁高院此次评选出的36名审判业务专家中,沈阳中院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沈莹在列。
公开资料显示,沈莹,女,沈阳中院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1974年3月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沈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6年,承办努尔·白克力受贿案、李金早受贿案、“土地奶奶”罗亚平案。沈莹承办的1个案例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典型案例”、1个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2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参考性案例、1个案例入选全省“评推树”典型案例。在省刑事审判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裁判文书一等奖。获评沈阳市审判业务专家。
沈莹还曾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省雷锋式政法干警、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次、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沈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沈阳市十佳法官、盛京杰出法官。
沈莹的座右铭是:诉讼的案结事了,不仅需要法律人精研法理,更需要法律人深谙常识、常情、常理。
对于此次获得表彰,沈莹表示,当选省审判业务专家,倍感荣耀、格外珍惜,我将深学笃行,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不负职业责任,努力在打造高质量审判实践、促进高质量司法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努尔·白克力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10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努尔·白克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努尔·白克力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涉案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4月26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金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李金早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金早先后利用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原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质审批、平台筹建、工程承揽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金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70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