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积金拟再调整,最高可贷60万
2022-05-14 10:35:00 - 媒体滚动
清远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有望再次提高
5月13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对《关于对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表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阶段性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执行新政策认定时间。已审核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通知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政策执行。
这也是2017年以来
清远公积金贷款额度的
第三次调整
2017年5月,清远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40万元;
2019年7月,清远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进行了调整,其中个人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