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事发厦门!她被判刑了!
大跌眼镜!
警惕!!
厦门最新发布!
诈骗案例!
这个“李鬼”,被判刑了!
偷偷登录他人微信
诈骗其同事!
她被判刑!
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偷登他人微信,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最终因犯诈骗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冒用他人微信诈骗
同事上当……
被告人王某通过某网络游戏与蔡某相识,并相约至蔡某处游玩。期间,王某得知蔡某的微信账户、微信密码等信息。
期间,王某听蔡某说,其有个同事的老公很有钱,于是王某就产生了“邪念”。
此后
王某使用蔡某的微信账号
冒充蔡某
编造朋友出车祸
亲属生病住院等理由
通过蔡某微信
骗取蔡某同事钱款20万余元后
转入自己账户
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花费等
东窗事发
王某还诈骗多人!
某日
蔡某上班期间
发现同事在与自己的微信号聊天
询问同事后发现
有人冒用自己名字在骗取钱款
遂与同事一同报警
经查
上当受骗的
不止蔡某一人
王某在借住另一名网友赵某住处时,曾以让赵某煮面给自己吃为由支开赵某,并使用偷看到赵某的支付密码,将赵某支付宝账户内的一万余元偷偷转走。
赵某对此称:“我把她当好朋友,当时想着她没吃饭,就给她去煮面条了,没想到……”
被王某伤透心的
还有其他几位网友
他们对自称成功人士的王某
没有太多防备
万万没想到短暂的相处后
自己支付账户的
支付密码和社交媒体的
登录密码
就被王某掌握
并用于非法活动
法院判决:
诈骗罪!盗窃罪!
数罪并罚!
王某也因自己的行为
付出了应有代价!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0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钱款共计57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某一人身犯两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最终,翔安法院综合考虑王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要注意!
网络交友要谨慎,不要轻易通过陌生人添加好友申请,更不能在陌生“好友”面前透露自己的支付密码。
在使用电子账户付款或登陆个人社交账户时要注意遮挡密码,借手机给陌生人使用时不要轻易让手机离开自己的视线,莫让一时的粗心大意酿成苦果,一旦发现个人财物被盗被骗,请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综合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思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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