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家被抽中现场检查的IPO企业收到监管警示!来自头部券商保荐!

2024-05-14 06:33:13 - 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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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上交所:关于对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02-28已受理、2024-03-31已问询、2023-07-20中止(财报更新)

2023年第一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2023年1月6日)本批参与抽签为2022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企业,共101家,其中被抽到企业为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检查规定》的要求,对上述5家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海湾皆丰指青岛海湾皆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海湾志同指青岛海湾志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海湾道和指青岛海湾道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海湾天健指青岛海湾天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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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2024〕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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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予以

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2023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理了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的申请。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完整披露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发行人的3个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人20%股份,其中60%的出资款5.67亿元来自以发行人股权质押向银行的借款。根据申报文件,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持股平台出资相关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续,但已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未见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与借款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解除协议,相关股权质押专为本次首发上市办理了阶段性解除手续,在发行人上市成功后或终止上市后需重新办理股权质押。

(二)多项会计核算存在不准确情形

现场检查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个科目会计核算不准确的情形,涉及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长期待摊费用、政府补助、存货、固定资产等多个科目。

股权权属清晰、财务核算准确是重要的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未完整披露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质押解除情况,且存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政府补助、存货、固定资产等多个科目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审核判断。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前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主板自律监管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4年0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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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2023年1月6日)

根据《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4号,以下简称《检查规定》)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1月6日组织完成了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本批参与抽签为2022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企业,共101家,其中被抽到企业为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检查规定》的要求,对上述5家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发行监管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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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24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日期:2022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43,621.6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自建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控股股东:海湾集团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

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原料和高分子新材料以及无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乙烯法PVC、苯乙烯、聚苯乙烯1以及烧碱,同时利用部分自产烧碱生产偏硅酸钠,实现对无机化学品业务的延伸。

多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国际化、装备大型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现代化”的发展理念,与英力士、氯工程、西方化学、德希尼布、KBR、贝吉尔等国际著名企业拓展合作,引进其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构建了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原料和高分子新材料以及无机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综合一体化现代工业企业。

目前,发行人已建成投产85万吨/年乙烯法PVC2、50万吨/年苯乙烯、20万吨/年聚苯乙烯、55.5万吨/年烧碱和16万吨/年偏硅酸钠,根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统计,发行人的乙烯法PVC产能已位列国内乙烯法PVC第一位。同时,发行人在建、拟建有24万吨/年高端聚碳酸酯用双酚A项目、3×7.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一期)、15万吨/年环氧树脂项目以及40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依托现有业务,进一步延伸和丰富产品门类,形成产业协同与循环,推动绿色产业链向着精细化、差异化的高附加值方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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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发行人深耕行业多年,业务模式成熟

化工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门类和重要支柱,在世界范围内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推动了生产力迭代和技术变革。我国现代化工工业自20世纪初叶正式起步,发展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已成为全球公认的化工工业大国。

发行人自1999年国营青岛化工厂改制设立以来,依托氯碱化工基础,深耕行业二十余年,构建了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原材料和高分子材料以及无机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综合一体化现代工业企业。海湾化学拥有完善的产业链条和生产经营体系,工艺技术先进,化工生产组织调度和安全环保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一线员工及中高层管理人员齐备,采购和销售渠道稳定且丰富,业务模式成熟。

(二)产能规模有序增加,经营业绩平稳可持续

自2015年新厂区搬迁投产以来,公司以30万吨/年乙烯法聚氯乙烯产能、40万吨/年烧碱产能为发展新起点,对标国际一流化工巨头,利用临港物流便利,推动产业园区一体化战略,建成5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并先后完成烧碱二期和聚氯乙烯二期项目,进一步扩大优势产能,打造产业集群规模化成本效应。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85万吨/年乙烯法PVC、50万吨/年苯乙烯、20万吨/年聚苯乙烯、55.5万吨/年烧碱和16万吨/年偏硅酸钠。

同时,公司在稳步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还在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继续强链、延链、补链,在建产能包括双酚A等高附加值产品,规划建设产品包括环氧氯丙烷、环氧树脂等。“十四五”期间,发行人将全力做大做强“乙烯-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苯-苯乙烯-聚苯乙烯”、“环氧氯丙烷+双酚A-环氧树脂”、“烧碱-偏硅酸钠”等四条高端新材料及复合材料产业链,持续提升企业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装置运行稳定,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保持高位,产品质量和企业品牌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市场环境相得益彰,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3,782.11万元、605,311.44万元、1,302,756.50万元和696,227.23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42,518.62万元、24,680.23万元、204,014.37万元和97,046.89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8,490.20万元、30,116.05万元、207,673.78万元和100,578.92万元,产值规模显著,经营业绩平稳可持续。

(三)坚持“四化”理念,打造规模领先、绿色低碳循环的行业标杆企业

多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国际化、装备大型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引进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巩固优势产能,着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公司现有85万吨/年的乙烯法PVC产能,根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统计,已位列国内乙烯法PVC第一位;此外,公司被确定为青岛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有多个项目多个列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以及省市重点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发行人不断加大环保以及节能减排的相关投入,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近年来,公司多次荣获国家和省市级节能环保奖项,主要包括2020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烧碱产品第一名)以及水效“领跑者”,2021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烧碱产品第一名),工信部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烧碱产品第一名),工信部绿色工厂,全国石化行业绿色工厂,山东省省级绿色工厂(第一批)等。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的规定,符合主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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